為更好的推動武義縣旅游業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加快旅游業向“全域旅游”發展模式轉變,促進旅游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將旅游業培育成該縣戰略性支柱產業。武義縣政府牽頭制定了《關于加快推進全域旅游發展的政策意見》。
一、加快旅游重點項目建設
優先招選運行休閑、低空通航、主題樂園、文化演藝、房車露營等新新旅游業態項目,康體理療、高端養老等養生旅游項目,體驗式、度假式項目和特色文化主題酒店,高端鄉村旅游以及新型旅游綜合體。投資額2000萬元以上的旅游項目,列入年度縣旅游重點項目。對投資額10億元以上的旅游重大項目,爭取列入省重大產業項目庫。對旅游企業執行與一般工商業企業同等的用水、用電、用氣階梯價格政策。對新建、改擴建旅游項目的,實際投資額分別達2000萬元和1億元以上的,給予實際投資額2%和3%的補助。
二、鼓勵旅游企業做大做強
對新入全國百強、省百強的旅行社,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新評定為三星級、四星級和五星級的旅行社,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新評定為三星級、四星級和五星級的飯店,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0萬元和1000萬元的獎勵;由五星級升為白金五星的,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對新評定為省級以上“綠色飯店”的一次性獎勵15萬元;新評定為“浙江省特色文化主題飯店”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新評定為國家3A、4A、5A級的旅游區(點),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50萬元和1000萬元獎勵。對旅游飯店、旅游景區及旅行社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一定要求標準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到40萬元不等。
三、培育旅游目的地市場
縣內外旅游企業組織游客入住縣旅游主管部門認定的旅游飯店、農家樂、精品民宿等住宿接待單位,游覽2各購票景區(點)以上,縣外旅游企業全年達1500人夜,縣內旅游企業全年達到4000人夜以上的,給予以下獎勵:全年過年獎勵每人每夜14元到25元;對一次性組織100人以上至400人以上的高鐵團,給予一次性獎勵往返高鐵票額15%-50%;一次性組織500人以上和1000人以上旅游車大團的,分別獎勵2萬元和8萬元。
四、強化旅游品牌形象宣傳
建立統一營銷機制。旅游企業組織或開展全縣聯合營銷宣傳和推廣活動的,給予其聯合宣傳經費實際支出20%的補助,最高補助30萬元;對旅游企業以“溫泉名城、養生武義”城市品牌為主題,在縣城外城市進行旅游產品宣傳,年度廣告費支出累計在100萬元以上的,經審核給予實際宣傳費用10%的補助,單個企業年補助最高30萬元。鼓勵旅游企業策劃舉辦武義旅游特色主題活動,經縣旅游主管部門認定的,給予承辦經費20%的獎勵,最高獎勵10萬元。經縣政府同意,鄉鎮(街道、度假區)舉辦以旅游為主題的節慶活動,根據不同規模和影響力,一次性給予5-12萬元的補助;村一級主辦的,一次性給予1-3萬元的補助。
五、扶持發展特色旅游和鄉村旅游
鼓勵農業企業轉型發展旅游業。被列入縣重點培育的農業融合旅游項目,在旅游規劃編制、旅游設施建設以及項目包裝營銷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經旅游、農業部門評定為休閑農業旅游示范區的,給予企業旅游設施投資20%的補助(按照審計結算價計算),最高補助100萬元。
鼓勵工業企業轉型發展旅游業。被列入縣重點培育的工業融合旅游項目,在旅游規劃編制、旅游設施建設以及項目包裝營銷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經旅游、經濟商務部門評定為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的,給予企業旅游設施投資20%的補助(按照審計結算價計算),最高補助100萬元。
重點培育魅力鄉村精品村。景區邊、綠道邊以及其他旅游資源比較豐富的村大力發展鄉村旅游。景區邊、綠道邊以及其他旅游資源比較豐富的特色村發展鄉村旅游的按照其旅游投資項目的審計結算價60%予以一次性補助,最高補助300萬元。其他村新建旅游配套設施,經縣旅游主管部門立項,按照其投資額審計結算價的25%予以一次性補助,最高補助20萬元。
六、強化旅游隊伍建設
實施人才補貼政策。凡在武義旅游企業工作滿3年,現擔任3A級景區、三星級飯店總經理,4A和5A級景區、四星和五星級飯店副總經理以上職務,并取得旅游行業相應崗位職業資格證書的外地高級管理人才(經旅游主管部門認定),給予10000元/年政府津貼。新取得全國導游資格證,且在縣內旅游行業服務滿1年以上的人才,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元。對經縣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考核授權的縣內旅游業務培訓機構,并從事培訓業務一年以上且年培訓人數達1500人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