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應急轉貸資金來源于財政預算,風險防控是基礎,廣元市財政局通過設置四道防控線有效控制風險。截至目前,轉貸資金沒有出現一筆損失。
一是設置銀行承諾。市財政局將貸款銀行和申請轉貸資金的企業作為“關聯單位”,要求申請轉貸資金企業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轉貸承諾書,不符合銀行續貸資格的企業不能獲得轉貸資金。貸款銀行未兌現續貸承諾,市政府將取消該銀行年度考核評優資格,同時取消部分或全部財政性資金存款業務。
二是加強縣區把關。縣區對申請轉貸資金企業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進行真實性調查后,推薦生產經營情況正常、財務狀況無明顯隱患的企業報市經信委、市財政局。縣區負責轉貸資金的使用管理,督促企業簽訂擔保合同,負責轉貸資金收繳。縣區因監管不力造成資金損失或無法收回的,市財政通過體制予以扣收。
三是實現封閉運行。轉貸資金實行封閉運行,轉貸資金劃入企業設置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歸還銀行舊貸;銀行發放貸款后,企業首先償還應急轉貸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對于存在騙取、挪用、拒付轉貸資金使用費等行為的企業,取消三年申請財政資金的資格,同時按法律法規追究企業有關人員。
四是強化支持額度和期限約束。轉貸資金設置資金支持額度,原則上單個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借用期限不超過30天,通過支持額度和期限約束降低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