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來,歙縣通過政策引導、項目給力、表彰激勵等措施,充分發揮財政資金酵母效應,激發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活力,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政策“扶”。該縣出臺加快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系列扶持政策,自2011年起,縣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萬元專項資金,各鄉鎮從財政超收分成中安排不低于10%資金,村級招商引資企業稅收中鄉鎮留成部分按不低于30%比例,獎扶發展村級集體經濟。
二是項目“助”。2015年,縣發改、扶貧、農業、林業、水利、移委等涉農部門共整合安排資金500余萬元,對30個村集體經濟項目進行了扶持。2016年,該縣緊緊抓住5個省級美麗鄉村中心村列為中央發展集體經濟試點村的機遇,安排787.4萬元配套資金,結合景區景點和優勢特色產業村,精心培育集體經濟“龍頭村”。
三是表彰“激”。近年來,該縣拿出100多萬元獎勵集體經濟先進村。2015年全縣183個村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平均達36萬元,為美麗鄉村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
四是聯姻“幫”。該縣29個機關單位、29個企業與29個集體經濟后進村組成聯合黨組織,幫助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如,歙縣微微茶業公司出資10萬元,幫助竹溪村集體建起電子配件廠,解決剩余勞動力2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