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成效,根據財政部部署,山西專員辦重點采取三項措施開展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專項檢查,全面提升專項檢查工作質效。
一、堅持“一個核心”。
以確保專項檢查工作質量為核心,采取多項舉措夯實工作基礎。一是高度重視。辦領導親自掛帥,立即組織、協調、布置檢查工作,檢查期間多次深入檢查一線,現場調研核查,聽取情況匯報,指導工作。二是多方協調。檢查組積極與各級財政部門、環保部門聯系開展查前調研,全面掌握山西省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及項目管理情況。三是周密方案。根據財政部要求,結合查前調研情況,優化人員配置,研究檢查方法,嚴格控制進度,明確檢查重點和工作要求,確保檢查方案嚴謹、高效、周密、可行。四是有序推進。在參加財政部視頻布置會的基礎上,組織全體參檢人員開展查前培訓,按財政部要求按時進點,保證檢查進度。
二、防范“兩個風險”。
一方面,嚴格按照專項檢查內部控制操作規程,確保程序規范,防范檢查風險。檢查組制定檢查方案,確保檢查程序到位、紀律執行到位、工作結果到位的同時,嚴格執行專項檢查“三公開”制度和檢查周報制度,積極改進工作作風,規范檢查人員行為,保證依法行政。另一方面,積極貫徹落實“兩個責任”,嚴守紀律和規矩紅線,切實筑牢廉政防線。成立臨時黨支部,設立支部書記和紀檢監督員,要求全體參檢人員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和廉政紀律,將“兩個責任”落實到檢查一線。同時,嚴格執行廉政周報制度,以便辦領導、機關紀委及時動態掌握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和工作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以及廉政紀律執行情況。
三、突出“三個結合”。
一是抽查與自查相結合。采取全面檢查省級財政和環保部門,重點抽查太原市和呂梁市財政及環保部門,其余財政部門和環保部門開展全面自查,在有限時間內,較好解決了本次檢查點多面廣、時間緊、任務重的難題。二是專項檢查與績效評價相結合。科學組織監督檢查處與業務三處密切合作、合理分工,同時開展專項檢查和績效評價工作,互相利用工作成果,協調推進工作進度,確保了專項檢查和績效評價工作按時完成同步完成。三是檢查與調研相結合。對檢查中發現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問題,積極撰寫調研信息報告和典型案例,對財政資金管理和環保項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調研,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議,為完善中央專項資金管理和提升政策質效建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