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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12月22日訊 12月21日,福建銀保監局發布關于張振任職資格的批復。批復顯示,核準其中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省級分公司總經理的任職資格。以下為批復具體內容:
福建銀保監局關于張振任職資格的批復
閩銀保監復〔2022〕299號
中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中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關于對張振進行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中宏〔2022〕405號)收悉。經審查,張振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中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省級分公司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福建銀保監局報告。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2個月內未任命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此復。
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