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8月13日電(記者 鄭生竹)記者13日從江蘇省紀委監委獲悉,經江蘇省委批準,江蘇省紀委監委對揚州市疫情防控不力問題進行調查,4名領導干部因疫情防控不力被處理。
揚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總指揮陳鍇竑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決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監督職責不力,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揚州市副市長余珽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決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監督職責不力,給予其政務記大過處分。
揚州市邗江區區委書記錢峰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機制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監督職責不力,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邗江區區委書記職務。
揚州市廣陵區區委書記朱勇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機制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監督職責不力,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廣陵區區委書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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