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3日訊 近日,貴州省藥監局公開的一則行政處罰案件(黔藥監行罰〔2021〕5號)顯示,貴州漢方藥業有限公司(“貴州漢方藥業”)因生產劣藥“清火養元膠囊”(批號:2538006)被處沒收劣藥及違法所得,罰沒合計34.9505萬元。
天眼查顯示,貴州漢方藥業成立于1996年3月,主要從事中成藥、中藥飲片的研發和生產等。姚廠發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貴州漢方藥業曾多次因生產的“清火養元膠囊”不符合規定被通報。
2020年12月,四川省藥監局發布的“關于16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20年第9號)”顯示,標示為貴州漢方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清火養元膠囊(批號:2538006)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崩解時限。
2021年3月,貴州省藥監局發布的“藥品質量公告(2021年第1期)(總第43期)”顯示,貴州漢方藥業生產的“清火養元膠囊”(批號:2538006)“性狀”項不符合規定。
猜你喜歡
廣東省推出第二批5項青年民
德國物價創近三十年新高 通
網聯平臺:春節假期前5天處
個人養老金制度加速崛起 金
安徽省新增上市公司數創歷史
安徽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
政信投資集團在多地開展“新
女車主通過"團團車行"賣車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