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2日訊 近日,安徽省藥監局發布的安徽省醫療器械質量公告(2021年第二期)顯示,14批次產品不符合要求,涉河南曙光健士醫療器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生產企業。
其中,河南曙光健士醫療器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次性使用輸液器(帶針)3批次(生產批號:批191129、批200109、批200310)經檢驗,輸液器(滴斗與滴管)均不符合規定。
上海健民醫療電器廠生產的一次性使用心電電極2批次(生產批號:20011207、20041201)經檢驗,直流失調電壓、除顫過載恢復均不符合規定。
據悉,安徽省藥監局此期抽驗信息共涉及64個抽樣單位,64個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90批次產品,檢驗結果76批次產品符合要求,14批次產品不符合要求(相關檢驗結果僅對樣品負責)。
猜你喜歡
廣東省推出第二批5項青年民
德國物價創近三十年新高 通
網聯平臺:春節假期前5天處
個人養老金制度加速崛起 金
安徽省新增上市公司數創歷史
安徽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
政信投資集團在多地開展“新
女車主通過"團團車行"賣車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