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28日訊 今日,證監會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證監會發行部副主任李維友表示,證監會發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行為監管指引》(以下簡稱《指引》),6月1日實施。
李維友介紹,《指引》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
一是明確不當入股情形。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存在利用原職務影響,謀取投資機會,入股過程存在利益輸送、在入股靜止期內作為不適格股東入股、入股資金來源違法違規等情形,屬于不當入股;
二是強化中介機構核查責任。中介機構開展股東信息核查過程中,應全面核查是否存在《指引》規范的離職人員入股情形,判斷是否屬于不當入股,屬于不當入股的應當予以清理,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提交發行上市申請或者掛牌申請時,應就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有關核查情況,作出專項說明,提交申請以后,發現不當入股情形的或者出現重大媒體質疑的,中介機構應及時核查并報告;
三是強化審核監督,建立獨立復核制度。對涉及離職人員入股的發行上市或者掛牌審核過程進行復核,發現違法違紀,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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