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營報 作者:陳晶晶
2019年3月7日,中華財險高層領導以“化解厚本金融相關業務風險”為主題,于上海分公司召開了“厚本工作組會議”。
近日,上海銀保監局“關于2020年上半年上海保險業消費投訴情況”的最新通報顯示,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財險”)上海分公司的投訴量、億元保費投訴量均位列財產保險公司首位。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自2019年8月“厚本金融事件”以來,這家老牌險企前端業務、風控、理賠、服務、投訴等各個方面均已受到極大影響。
從試水布局信用保證保險到如今談及“色變”,中華財險顯然已經嘗到了此項業務高風險、高賠付的“苦果”,不僅如此,“厚本金融事件”對其影響仍將繼續,包括后續理賠問題,自身信保業務承保虧損,以及理賠風險集中爆發問題。
種種跡象背后,根源到底是什么?
監管定性“違規違法”
銀保監會認為中華財險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并要求中華財險按照相關規定,承擔主體責任,層層落實,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數據顯示,對比同行業數據來看,中華財險上海分公司投訴量為82件,同比增長1950%;億元保費投訴量達到20.10件/億元,遠超財產保險公司億元保費投訴量中位數1.98件/億元。
同時,中華財險上海分公司理賠糾紛投訴量77件,同比增長3750%;保證保險糾紛投訴量72件,而2019年同期為0件。
中華財險上海分公司投訴量大幅增加,與其承保厚本金融(記者注:一家互聯網金融借貸平臺)平臺業務有關系。
時間需回溯至2018年5月25日,彼時,中華財險開始承保厚本金融平臺業務,8月23日,中華財險上海分公司方面公開發表聲明稱,“中華財險與厚本金融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系,就‘個人借款+保證保險’開展合作;公司已經與厚本金融簽署協議,對于符合公司既往慣常核保政策的厚本金融平臺借款人,公司將會承保保證保險。”
基于上述情形,厚本金融方面便立即在官網及APP發布了中華財險上海分公司公開聲明以及“中華財險承保厚本全線產品”“厚保寶中華財險承保本息全額保障”等宣傳內容。
多名厚本金融出借人對記者表示,“當時出錢投資厚本金融的產品,就是看中了中華財險能夠提供本息全額保險保障。”
記者注意到,當前在聚投訴平臺上,關于中華財險的聯名投訴已達到211件,主要集中在今年5月份前后。而截至記者發稿前,聯名投訴解決量為零。
今年4月,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對中華財險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例的通報(銀保監消保發〔2020〕4號)。
通報顯示,自2019年5月以來,中華財險保證保險投訴集中爆發,經查,中華財險上海分公司在承保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信用貸款保證保險業務中,存在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包括未在收到消費者理賠申請后告知消費者理賠程序和所需材料,也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核定;與不符合互聯網金融相關規定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信用貸款保證保險業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
銀保監會認為中華財險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并要求中華財險按照相關規定,承擔主體責任,層層落實,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與此同時,上海銀保監局2020年1~3號罰單顯示,中華財險上海分公司存在兩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一是自2018年5月起,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的保險條款;二是自2018年7月起,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上海銀保監局責令其改正,處罰共計80萬元,要求中華財險上海分公司停止接受信用保證保險新業務共計2年。
中華財險方面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針對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保護局通報的中華財險在厚本金融保險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公司誠懇接受并已認真落實整改,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名義擔保人
《協議》進一步明確,中華財險僅僅是名義上的擔保人,厚冠咨詢才是實際擔保人,為了保障中華財險的利益,厚冠咨詢必須存一定金額的備付金給中華財險賬戶作為風險備付金。
雖然中華財險于2018年5月25日起,才開始承保厚本金融平臺業務,但是記者獲得的一份材料顯示,中華財險早在2016年8月23日就與厚本金融方面簽署了合作協議。
材料顯示,中華財險與上海厚冠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厚冠咨詢”,為厚本金融關聯方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簽署時效為三年的《保證保險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協議》約定,中華財險與厚冠咨詢雙方合作是厚冠咨詢負責本次合作的業務營銷,負責向中華財險推薦保證保險投保人(即個人貸款的借款人,以下統稱為“借款人”),厚冠咨詢需要按照中華財險的核保標準,對借款人開展初步的授信審查、審批工作。
在借款人獲得中華財險的核保通過后,借款人或借款人指定委托人將購買中華財險承保的保證保險。中華財險為借款人提供保證保險服務,并履行保險人義務,厚冠咨詢則履行實際的擔保人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與一般信用保證險原理(即把債務人的保證責任轉移給保險公司,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義務時,由保險公司實際承擔賠償責任)不同的是,《協議》進一步明確,中華財險僅僅是名義上的擔保人,厚冠咨詢才是實際擔保人,為了保障中華財險的利益,厚冠咨詢必須存一定金額的備付金給中華財險賬戶作為風險備付金。
其中,風險備付金的繳存標準是:抵押類貸款為貸款余額的5%,信用類貸款為貸款余額的7%,初始為100萬元。當備付金累計額在5000萬元以下,存量貸款結清后,備付金可用作新增且已承保的貸款備付金。當備付金累計額達到5000萬元,且本年度中華財險未出現理賠時,視為厚冠咨詢已經為中華財險授信額度內的新增貸款足額繳納了備付金。備付金由中華財險與厚冠咨詢雙方共同監控余額狀況。
與此同時,厚冠咨詢要對向中華財險推薦成功的每一個借款人的貸款均承擔反擔保義務,在中華財險向出借人賠付后,厚冠咨詢應向中華財險履行反擔保義務,并對中華財險的損失進行補償,補償的范圍包括理賠款及借款人截止理賠前拖欠的保費。
也就是說,當中華財險向出借人理賠后,中華財險可直接從厚冠咨詢存于中華財險的風險備付金中扣除對應金額的補償款,厚冠咨詢則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補足風險備付金,因此可看出,理賠款實際都由厚冠咨詢支付。
而另一邊,中華財險信保業務的保費按照信用貸、抵押貸兩種情況以及不同承保期限,以1.5%~3.5%費率范圍進行計算和收取。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獲悉,中華財險與厚本方面的合作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在2016年8月23日~2019年1月24日。
第二個階段是從2019年1月25日,中華財險與厚冠咨詢重新簽署了合作協議開始,而與第一階段不同的是,此時中華財險作為質押權人,擁有了代位追償權。
在2019年1月25日中華財險與厚冠咨詢簽訂的兩份協議中,協議編號分別為【ZHSF-HZ-20190125-01】《中華聯合-厚冠咨詢保證保險合作協議》、【ZHSF-BC-20190125-01】《關于〈中華保險-厚冠咨詢保證保險合作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合稱《合作協議》)。
新的《合作協議》約定厚冠咨詢將有融資需求的借款人通過中華財險推薦至商業銀行,通過中華財險的保險增信,使得借款人在商業銀行中獲得借款。中華財險作為質押權人,向借款人對出借人負擔的債務提供履約保證保險。
為了確保實現中華財險承擔保險責任后對借款人享有代位追償權,厚冠咨詢方面作為擔保人,對借款人應向中華財險履行的全部債務提供保證金質押擔保。
保證金則依據第三份協議,即編號為【ZHSF-ZY-20190125-01】的《〈中華保險-厚冠咨詢保證保險合作協議〉之保證金質押合同》(以下簡稱《質押合同》)。
當中華財險收到出借人關于借款人未履行借款清償義務的通知,并要求中華財險履行保險賠償的時候,即使中華財險沒有實際履行保險責任,中華財險依舊有權直接用保證金來支付出借人的保險賠償金,厚冠咨詢不能提出任何異議。
“即使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厚冠咨詢對此有權提出異議,亦在此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予以放棄。”《質押合同》中如是約定。
預知“險情”?
中華財險會議紀要顯示,在不擴大承保金額的前提下,以貸款轉續及尋找資金替換為優先目標,從而為中華財險退出創造機會。
厚本金融案在2019年9月10日被曝光。
當天,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官方微博發布《“厚本金融”案件偵辦情況通報》稱,2019年8月14日,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厚本金融立案偵查,對公司首席執行官陸某、副總裁佘某等2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查封相關涉案資產。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或基于前述與厚本金融方面的“密切”合作,中華財險對其經營以及資金流入很了解,提前就已經知道了厚本金融的資金枯竭狀況。
在厚本金融被立案偵查的半年前,即在2019年3月7日,中華財險高層領導以“化解厚本金融相關業務風險”為主題,于上海分公司召開了“厚本工作組會議”。
根據當天中華財險會議紀要,此次會議主要討論化解厚本金融業務風險的對策,并就厚本金融股東——紅杉資本貸款到期續轉、催收團隊建設、貸后系統搭建、厚本業務維穩原則、銀行對接個人征信五個方面的具體業務達成共識。
厚本工作組會議紀要明確顯示,厚本金融產生了流動性枯竭的危機,營收已難以覆蓋厚本金融運作成本,且賬上現金所剩無幾,工資發放已經出現困難,因此可能導致厚本金融大量人員流失,造成厚本公司混亂,無法正常營業、貸后管理與催收,進一步擴大風險,甚至爆發兌付危機,從而造成中華財險承保的債權出現運營風險。
中華財險厚本工作組成員在會議上還對厚本金融當時的資金作了預估,并認為“理財平臺客戶所投資債權回款后,可以進行復投,預計每月能創收1000萬元,中華財險目前每月提供的承保業務能夠為厚本創收800萬~1000
萬元,剩余業務收入大部分需用于償還其他資金方欠款以及支付流量費等,不能起到幫助作用,目前厚本整體資金缺口預計每月在1000萬元”。
同時,會議紀要還顯示,因為中華財險了解到某銀行在厚本平臺放貸規模較大,該銀行投放的貸款于2018年11月早已經出現保險事故(意為應該出險情況),雖然銀行方面并未出險,已由厚本方面代償完畢,但是之后又多次出現逾期,整體逾期金額1700余萬元,涉及對應的債權本金為1.7億元。
而且就在2019年3月7日厚本工作組會議當天,上述銀行以季度末監管要求降低逾期率為由,要求中華財險盡快采取行動,于2019年3月13日之前給出解決方案,加速貸款提前到期,對所涉逾期貸款的全部本息進行賠付。
不過,中華財險得出對厚本業務維穩原則的結論卻是“以不增加整體保額為準繩,適度增加放款,以幫助厚本穩定業務團隊,從而避免運營風險造成客戶違約,也幫助厚本維持住聲譽,避免輿情危機爆發,盡可能地延緩厚本出現事故的時間”。
根據中華財險與厚本金融雙方對接人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和書面材料,2019年1月~5月,中華財險急切地要求厚本金融方面盡快兌付東方資產高層領導的本息,并實時向厚本方面發送東方資產人員名單進行確認。
對比反差極大的是,此時,仍有許多厚本金融出借人對厚本金融的真實資金情況并不知情,還被蒙在鼓里。
關于中華財險與厚本金融合作的始末以及具體細節、簽署的協議以及會議紀要等關鍵材料,本報記者曾多次向中華財險方面進行核實,截至發稿,中華財險方面未予以正面回應。
理賠“未了局”
中誠信國際近期在對中華財險最新跟蹤評級報告中稱,在經營效益方面,中華財險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受合作平臺違約等因素影響,發生大額賠付,賠付率仍處于較高水平。
隨著厚本金融被立案偵查,已無法承擔債務擔保,賠付出借人本息的擔子自然落在了中華財險身上。
根據2018年12月31日,中華財險上海分公司信保業務部制定的《厚本中華承保數據分析》,在承保余額中,以36個月期限的產品為主,這部分占據了88%的余額,其中又以某銀行(45%)、存管(即理財客戶44%)占據份額最大,其中占比最高的該銀行36個月產品貸款本金余額7.32億元,理財客戶36個月期產品貸款本金余額6.15億元。
也就是說,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華財險共有13.47億元保證保險余額待賠付。
今年5月,中華財險公開對媒體表示:“針對厚本金融事件,公司已賠付超5.8億元,賠付工作已基本完成。”
不過,對比前述13.47億元與中華財險所稱已賠付的5.8億元,還存在7.67億元的金額出入。
中華財險回復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鑒于我司與厚本金融的部分網貸業務開展了保險合作,在厚本金融被公安部門立案偵查后,我司在公安部門的協助下厘清了厚本金融相關數據,全力推進保險賠付工作,并已將賠付情況向監管機構報告,接受監管監督。”
公開數據顯示,通過“厚本金融事件”,中華財險業務已經明顯受到了拖累,中誠信國際近期在對中華財險最新跟蹤評級報告中稱,在經營效益方面,中華財險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受合作平臺違約等因素影響,發生大額賠付,賠付率仍處于較高水平。2020年上半年綜合成本率較上年同期下降2.87個百分點至103.92%,但是承保端仍處于虧損狀態。
同時,2020年上半年公司實現投資收益8.90億元,同比減少7.42%;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91億元,同比減少20.79%;加之所得稅的影響(部分業務享受所得稅減免優惠),中華財險2020年上半年實現母公司口徑凈利潤0.55億元,同比下降67.38%;考慮到其他綜合收益變動,2020年上半年實現綜合收益總額4.98億元,同比減少47.94%。
需要注意的是,記者從中華財險2019年年報和資本補充債券2020年二季度報告發現,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華財險應收保費收入為36.80億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應收保費已經大漲至92.45億元。
針對《厚本中華承保數據分析》中,關于前述某銀行2020年底至2021年初債權集中到期帶來的風險爆發問題和應對策略,以及尚未收取的近百億元保費中,包含多少份額的信保業務保費,中華財險方面亦未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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