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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5月22日訊(記者葉淺 見習記者蘇楠)起訴時間為2月23日,公告時間為4月6日,中色股份因未及時披露7.74億重大訴訟收深交所監管函。
今日,深交所向中色股份發函表示,2023年4月6日,中色股份披露的《關于重大訴訟的公告》顯示,近期公司因昊悅控股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約定足額交貨對其提起民事訴訟,涉案總金額為7.74億元,占公司2021年經審計凈資產的17.03%,構成《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訴訟事項。
然而,根據中色股份報備的民事起訴狀,公司實際起訴時間為2023年2月23日。深交所表示,中色股份未及時就該事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該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相關規定。深交所稱,希望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據了解,中色股份財務總監兼董秘閆俊華于3月1日公告離職,當前由公司董事長劉宇代行董秘職責。且近些年來,公司董秘職位人選較不穩定。
具體來看,2019年7月2日,中色股份前董秘劉依斌離職,財務總監閆俊華代行董秘職責;時間不長,公司繼任正職董秘徐振華2022年1月6日再度離職,繼續由財務總監閆俊華代行董秘職責。
2022年4月7日,因閆俊華代行董秘職責滿三個月,且中色股份未確定正職董秘人選,由董事長劉宇代行董秘職責;2022年6月3日,公司正式聘任閆俊華為董秘,但其任職未滿一年即于2023年3月1日離職,至今公司尚未聘任新董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