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29日訊(記者 牛荷)昨日,廣東省藥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表”顯示,江門市碩通醫療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因“生產不符合強制性標準醫療器械”,被責令立停止生產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醫療器械,并被罰款90330元。
處罰信息表稱,經調查,江門市碩通醫療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該批次“醫用灌注泵”22臺屬組裝產品,每一臺具有相對獨立性和唯一的產品編號,其中被抽樣產品(型號規格:ST-APM;產品編號/批號:sT-APM191017097)1臺經檢驗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其余21臺均在庫,未對外銷售,未發現該21臺產品不合格的證據;確認涉案產品數量1臺,該公司同型號其它批次產品的銷售價格為18066元/臺,涉案貨值為18066元。
該公司生產不符合規定的醫療器械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被責令停止生產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醫療器械,并被罰款90330元。
天眼查顯示,江門市碩通醫療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冊資本為200萬元。經營范圍包括研發、生產、加工、維修、銷售:Ⅱ類、Ⅲ類醫療器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