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29日訊(記者 牛荷)昨日,廣東省藥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表”顯示,深圳琴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無證生產未經注冊的第三類醫療器械”,被罰沒共計168300元。
處罰信息表稱,深圳琴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制作了1350人份的“新冠肺炎抗體檢測試劑”單人份成品,其中1150人份銷售給廣州迪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人份銷售給東莞博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截止案發時,深圳琴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以及相關產品的《醫療器械注冊證》。
該企業無證生產未經注冊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被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和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沒收違法所得15300元,并被罰款153000元,罰沒款共計168300元。
天眼查顯示,深圳琴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1日,注冊資本為100萬元。經營范圍包括生物科技產品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實驗室耗材、實驗室設備、一類醫療器械的銷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