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該查到的是子基金凈值,為什么顯示的會是母基金凈值?”陳方有些憤怒。
面對投資者的問詢,元普投資于2016年5月末向投資者發送了落款為5月6日的《關于金牛4號基金運作情況的說明》,公司在文中承認了凈值公布上的問題,向投資者致歉,同時表示將以自有資金把“金牛4號”的單位凈值補至0.42元,并放棄母基金和子基金中公司可能提取的包括管理費在內的一切費用,作為收入計入產品凈值。
而正當投資者仍在焦灼等待公司“抬高“凈值之時,8月9日,包括陳方在內的投資者卻在事先沒有被告知的情況下收到了回款,這也就意味著產品被清算了。
“清算報告落款是8月2日。我是8月9日早上10點32分,收到245,861.88元的回款。初始投入了100萬元,最終按照0.2458的凈值清算。凈值不僅沒有提高到0.42元,還收了管理費等相關費用。”陳方向記者表示。
心急如焚的陳方和其他投資者從8月10日起便多次趕往公司,“派來和我們談的人都說自己沒有權限,”8月30日,陳方又和幾位來自非上海地區的投資者前往公司,結果便發生了文章開頭所提到的“不明氣體”事件。
元普投資相關人士告訴記者,8月31日,一位投資者代表和公司一位蔣姓副總進行了溝通,元普投資方面承諾在10天之內拿出解決方案。
先打款后簽基金合同
除卻母基金和子基金凈值顯示的混亂,包括陳方在內的多位投資者還告訴記者,之前對于母子基金的問題并不知情。“如果知道是子基金,存在這么大的風險,我是不會投的。”王明向記者表示。而前述元普投資人士則認為,“我們肯定是講清楚了優先級和劣后級的差別,母基金和子基金的關系。”
投資者和元普投資雙方各執一詞,那么具有法律效力的基金合同里是怎么約定的?
記者查閱投資者提供的“金牛4號”基金合同,里面關于投資策略的說明是:本基金可投資于【優先級份額和進取級份額】不超過2:1的資產管理計劃的進取級份額,并以其持有的進取級份額凈資產為限承擔投資風險。
“合同里雖然寫’可以投進取級份額’,但這份合同還是看不出金牛4號和母基金之間的關系。”私募律師殷思亮看過投資者提供的產品合同后向記者分析,如果是做子基金,那應當有以該“金牛4號”子基金名義,和母基金之間簽署的基金合同。投資若者單憑“金牛4號”的合同,是看不出的母子基金關系的。
而格上理財研究員徐麗也表示,從投資者提供的這份合同來看,“金牛4號”除了可投資其他資管計劃進取級外,還可投資于權益類、衍生品、固定收益和現金類資產。“這種投資范圍的約定還是比較寬泛,基本所有投資品種都包含在內,并未明確指出定向投資于結構化產品的劣后級。”徐麗說。
另外,令多位投資者困惑的一件事是,公司在宣傳資料里表示,“金牛4號”設有警戒線和平倉線,0.92元預警、0.88元平倉,但為什么產品凈值都降到0.2733元了還沒有止損?
記者查閱“金牛4號”基金合同,沒有發現關于警戒線和平倉線的設置條款。而據多位投資者向記者反映,他們都是先打了款,而后才看到并簽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