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寧波能源(600982)發布2021年年度業績預增的公告:預計2021年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6,800萬元左右,與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數據)相比,將增加21,538.90萬元左右,同比增加85.27%左右;與上年同期(追溯調整后數據)相比,將增加20,791.37萬元左右,同比增加79.94%左右。
公告顯示,業績預告期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預計2021年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18,000萬元左右,與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數據)相比,將增加1,669.61萬元左右,同比增加10.22%左右;與上年同期(追溯調整后數據)相比,將增加1,669.61萬元左右,同比增加10.22%左右。
因公司2021年度同一控制下合并寧波明州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州生物質”)100.00%股權、寧波能源集團物資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資配送”)100.00%股權,需要對上年同期財務報表追溯調整。
上年同期(追溯調整后:):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6,008.63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16,330.39萬元。
本期業績預增的主要原因是主營業務影響:運輸作為公司能源產業鏈重要一環,2021年以來航運市場景氣度提升,平均運價較上年同期提高,業績與上年同期相比實現大幅度增長。
非經營性損益的影響:對天津創業環保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轉換
公司下屬子公司寧波寧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寧波百思樂斯貿易有限公司、綠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香港)自2020年6月起,通過港股通買入天津創業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業環保”)H股股票。在2021年11月11日之前,公司未能對創業環保施加重大影響,因此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
截至2021年11月11日,上述三家公司合計持有創業環保13,209.80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9.26%,為創業環保第二大股東。公司投資管理部副經理劉韜先生在創業環保的董事任職資格于2021年11月11日獲創業環保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其任期自2021年11月11日起生效。據此,公司對創業環保能施加重大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第十四條規定,投資方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實施共同控制但不構成控制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確定的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加上新增投資成本之和,作為改按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第十條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公司以2021年11月11日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轉換日,經初步測算轉換日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小于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約為20,417.65萬元,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增持創業環保835萬股,計入營業外收入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小于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約為1,415.99萬元,對創業環保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轉換共計增加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21,833.64萬元。
同一控制下合并明州生物質、物資配送
2021年公司完成收購明州生物質100.00%股權、物資配送100.00%股權。明州生物質和物資配送系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企業,明州生物質和物資配送在合并前后受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且該控制并非暫時性的,因此上述合并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第三十八條規定,母公司在報告期內因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業務,應當將該子公司以及業務合并當期期初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同時應當對比較報表的相關項目進行調整,視同合并后的報告主體自最終控制方開始控制時點起一直存在。
2021年明州生物質、物資配送未經審計的凈利潤合計約2,679.60萬元,同一控制下合并明州生物質、物資配送增加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人民幣2,679.60萬元。
資料顯示,寧波能源主要從事熱電聯產、生物質發電、抽水蓄能和綜合能源服務,以及能源類相關金融投資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