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冠中生態(300948)近日發布公告,青島冠中生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修宗明于近日簽署了《合資公司合作協議書》(以下簡稱“合資協議”),根據合資協議約定,公司與修宗明共同出資設立新公司,名稱擬為青島冠中環境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最終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名稱為準),注冊資本人民幣1,000萬元,其中公司以貨幣方式認繳出資人民幣7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70%;修宗明以貨幣方式認繳出資人民幣3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30%。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本次對外投資事項簽署協議的審批權限在公司董事長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合資協議擬定的合資公司的基本情況如下:
合資公司名稱:青島冠中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000萬元
注冊地址:青島市嶗山區
經營范圍: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服務;土壤環境污染防治服務;土壤及場地修復裝備制造;土壤及場地修復裝備銷售;碳減排、碳轉化、碳捕捉、碳封存技術研發;生態恢復及生態保護服務;大氣環境污染防治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新材料技術研發;環境保護專用設備銷售;大數據服務;環保咨詢服務;資源循環利用服務技術咨詢;人工智能應用軟件開發;軟件銷售;固體廢物治理。(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期限:長期
據了解,公司與修宗明先生合資成立新公司,旨在結合雙方優勢,以技術創新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是公司基于長遠發展作出的慎重決策,但存在國家或地方相關政策的調整及新設公司相關項目進度不及預期等風險,同時在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宏觀經濟、行業周期、市場變化等方面的風險,未來經營情況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加強對市場需求的研判和機遇把握,積極防范和應對相關風險,盡力維護公司投資資金的安全。
本次投資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不會對公司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資料顯示,冠中生態主要從事生態環境建設業務,具體包括以植被恢復為主的生態修復業務以及部分園林綠化和市政公用等城市環境建設業務,屬于“生態保護與環境治理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