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11月16日,中利集團(002309)發布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蘇州騰暉光伏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暉光伏”或“賣方”)分別與國網浙江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黃石金能光伏有限公司、湖州南潯電力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寧波寧電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上海電氣輸配電集團有限公司簽署七份光伏組件購銷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約定騰暉光伏銷售總價約3億元的光伏組件。
主要內容:
(一)兩份《光伏組件采購合同》
買方:國網浙江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
賣方:蘇州騰暉光伏技術有限公司
合同標的:約62MW的光伏組件。
合同價格支付:買方在合同簽訂后約定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一定比例作為預付款;在合同交付日前后時段支付剩余部分款項。
交貨地點:國網浙江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指定地點。
質量保證:賣方承諾對所提供的貨物提供120個月(含本數)的質量保證。
爭議解決:雙方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買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簽訂日期以最后一方簽署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為準。
(二)《組件采購合同》:
買方:黃石金能光伏有限公司
賣方:蘇州騰暉光伏技術有限公司
合同標的:約40MW的光伏組件。
支付方式:買方在合同簽訂后約定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一定比例作為預付款;在合同交付日前后時段支付剩余部分款項。
爭議的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產品購銷合同》:
買方:湖州南潯電力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賣方:蘇州騰暉光伏技術有限公司
合同標的:約20MW的光伏組件。
質量保證:賣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為賣方生產,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標準,質保期為十二年。
交(提)貨地點及方式:按買方指定地址交貨,含運輸費,送達方式為汽運,地點為浙江湖州南潯開發區。
交貨期限:簽訂合同2個月內陸續交貨。
包裝方式:按照通用且足以保護貨物的方式包裝貨物,包裝物不回收。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發貨清單、國家標準、招投標規定的標準驗收。
結算方式及期限:買方在合同簽訂后約定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一定比例作為預付款;在合同交付日前后時段支付剩余部分款項。
爭議解決: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兩份《光伏組件購銷合同》:
買方:寧波寧電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賣方:蘇州騰暉光伏技術有限公司
合同標的:約45MW的光伏組件。
支付方式:買方在合同簽訂后約定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一定比例作為預付款;在合同交付日前后時段支付剩余部分款項。
交貨時間及地點:本合同產品分批次提貨,賣方接到買方提貨需求后10日內發貨,由賣方發貨至買方指定項目地點。
爭議解決:雙方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買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除法院另有判決外,訴訟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且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訴訟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生效: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五)《采購分包合同》:
買方:上海電氣輸配電集團有限公司
賣方:蘇州騰暉光伏技術有限公司
合同標的:約28MW的光伏組件。
付款方式:買方在合同簽訂后約定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一定比例作為預付款;在合同交付日前后時段支付剩余部分款項。
交(提)貨地點、方式、時間:賣方送貨到買方指定地址河北涿州市怨家莊村,車板交貨,買方負責卸貨;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具備交貨條件,買方提前7個工作日向賣方發送書面《交貨通知書》,具體交貨時間按該《交貨通知書》要求執行。
爭議解決:與本合同有關和由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未能通過友好協商方式予以解決的,該等爭議應被提交至買方住所地的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除非管轄法院另有裁定,訴訟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騰暉光伏致力于研發、生產和銷售高效優質的光伏組件產品,開發和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電站、集中式光伏電站,并為客戶提供光伏系統整體解決方案。自騰暉光伏開啟全球化布局以來,經過十多年的深耕,已經在海外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營銷網絡和成熟的市場體系。此次與上述多家國內知名企業簽訂合同,其一,在國家“雙碳目標”大背景下,有利于騰暉光伏進一步擴大國內光伏市場銷售業務,提升公司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其二,有利于進一步擴大國網體系內的光伏組件銷售市場,具有示范促進作用;其三,有利于消化公司正處于爬坡期的光伏組件及電池片產能,對公司經營產生正面積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