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11月18日,中環股份(002129)發公告稱,根據天津中環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戰略規劃與經營計劃,本著長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公司子公司天津環歐國際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歐國際”)與廣東金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剛玻璃”)下屬公司吳江金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吳江金剛玻璃”)于2021年11月17日簽訂《單晶硅片銷售框架合同》,公司在2022年度向吳江金剛玻璃銷售N型G12(210尺寸,厚度150μm)單晶硅片(以下簡稱“G12硅片”),合計數量不少于7,010萬片,合同交易總額以最終成交金額為準。
本合同屬于公司日常經營業務,預估合同總金額約66,651萬元(含稅,根據當前市場價格測算,測算不構成價格或業績承諾),占公司2020年經審計主營業務收入的3.50%,不屬于重大銷售合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
合同主要條款:
產品名稱和數量:雙方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買方向賣方預計采購的N型G12(210尺寸,厚度150μm)單晶硅片數量不少于7,010萬片,雙方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確認2022年的月度交貨計劃。每月雙方提前約定采購數量,以實際采購數量為準。
定價機制:每月訂單價格以賣方向買方報價為基礎,由雙方協商確認。
交貨時間及付款方式:按合同雙方每月簽訂的采購訂單中的具體約定履行。
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結算方式:根據合同約定支付保證金,根據每月訂單分批付款,款到發貨。
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買賣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生效條件和時間:本合同簽訂需經雙方蓋章(合同專用章/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下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據了解,本合同是基于雙方戰略合作關系簽署的年度銷售框架合同,本合同簽訂為客戶對N型薄片化G12產品需求提供供應保障,為下游N型G12光伏組件產能規劃落地提供有力支撐,有助于N型G12光伏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合作共贏。
合同的簽訂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計劃,將加速釋放G12硅片市場規模,助力N型G12硅片薄片化、LCOE(度電成本)的持續降低和BOS成本的優化,為實現光伏行業的全面平價上網奠定了堅實的產品和成本基礎。
合同的履行對公司2022年業績有積極影響,對公司業務獨立性不構成影響,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合同的履行而對合同對方形成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