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11月2日,雙良節能(600481)近日發布公告,控股子公司江蘇雙良新能源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與浙江特駿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于2021年11月2日簽訂了《采購合同》,合同標的為甲方采購的40對棒還原爐設備及相應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合同金額為人民幣6,200萬元。
合同主要條款:
合同總價款:人民幣6,200萬元(大寫:人民幣陸仟貳佰萬元整)。
付款方式:按照預付款-進度款-發貨款-調試運行驗收款-質保金的結算模式執行。
履約期限:2022年4月15日前交付完畢。
履約地點: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七師胡楊河市胡楊河經濟技術開發區多晶硅項目所在地。
保證期限:從本合同供貨范圍內全套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經全套設備168小時聯機運行合格之日起一年(最遲不超過貨到現場24個月)。
違約責任:6.1如乙方違約提出漲價或拒絕發貨的,應承擔相應違約金。6.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交貨、指導安裝,應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金,如果合同設備延期交貨或延期交付超過3日,甲方有權選擇解除或終止本合同。6.3乙方存在遲延交貨、遲延交付或設備性能不能滿足合同及技術協議要求等違約情形的,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或其項目工程業主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須就前述該等損失差額向甲方進行賠償。6.4如乙方所提供的設備和材料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或偷工減料、弄虛作假等任一情形,應承擔相應違約金。6.5乙方在指導安裝、試車配合、調試過程中,如乙方怠于提供設備安裝相應的施工圖紙、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安裝注意事項及其他說明資料,或提供資料錯誤、或指導失誤的,乙方應賠償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方支付預付款之日起生效,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質量問題解決理賠完畢和貨款兩清止。
爭議解決: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本合同金額為6,200萬元,占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比重為2.99%,占比不高,對公司當期及未來總體業績影響較小。本合同的簽訂不構成關聯交易,本次合同的履行對公司業務、經營的獨立性不會產生影響,公司不會因此對其形成業務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