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錫林浩特市加快推進績效目標管理改革工作,著力提高對財政績效的認識,充分把握財政績效的實質。實施預算績效目標管理促進了預算編制的科學化、精細化推行績效目標管理,錫市財政局下發通知,要求部門單位依據職能設定具體的項目績效目標,明確所申請的資金如何使用及所要達到的預期目標,經過財政部門審核,只有績效目標清晰合理、實施條件具備的項目才能獲得資金支持,從而促使部門單位設置科學、客觀的績效目標及指標,用明確、清晰、可衡量的績效目標體現項目預期提供的公共產品、公共服務的數量和質量,產出和效果,推動了財政預算管理向科學化、精細化的轉變。
錫市財政局實施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有力推動了項目支出的合理性、有效性對項目進行績效目標管理,把事前編制項目支出的績效目標,以績效目標及其指標作為事后衡量項目支出使用績效的標準,成為制定事后評價指標及標準的依據。績效目標確定后,具有對項目支出全過程的約束力,促使部門單位重視項目實施,從源頭上規范項目支出管理,在過程中開展績效監控,有效推動項目不偏離目標做到合理實施。實施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增強了部門單位的約束心、責任心績效目標管理實質上是部門(單位)明確支出責任的過程,部門單位申請預算時必須依據其職責,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設定具體的績效目標,準確計算達成目標所需的成本資源,明確項目實施的主要方向和實施要求。通過設定績效目標,部門清楚地了解實施項目所要取得的政治效果、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其職能和目標得到了進一步明確,部門自我約束意識及責任意識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