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農村節能減排資金是為加快推進農村環境質量改善而設立的農村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四川專員辦通過“四個加強”,大力提升該項資金監管成效。
一、加強政策學習。根據財政部工作要求,四川專員辦業務三處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專項監管小組。通過前期學習《中央農村節能減排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財建[2015]919號)和《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財預[2015]230號)等系列政策文件,充分掌握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要求,明晰監管重點。
二、加強溝通協調。為做好該項監管工作,我辦加強與省財政廳的溝通聯系,指定好聯絡人,并事先索取資金分配文件,分配依據等相關資料,從整體層面掌握全省各市資金分配下達,項目安排等基本情況,在此基礎上選取有代表性的市州作為實地監管對象,做到有的放矢。
三、加強信息調研。工作組在監管該項資金執行情況的同時,注重與各項目實施單位充分交流,以調研的形式查找問題產生的原因,力求將問題在政策層面加以徹底解決。針對項目進度滯后的問題,工作組向省級財政、環保部門提出要提前做好方案謀劃,相關市州應及早完成方案編制,并盡快完成項目庫建設,待以后年度專項資金下達時,從項目庫中挑選前期工作開展較好的地方及時實施,確保項目進度。
四、加強廉潔自律。在監管工作開展前,四川專員辦要求工作組人員要嚴格遵守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財政部“十嚴禁”等廉政紀律,嚴格按照預算監管工作程序和規定,及時將公函、預算監管通知書等送達相關單位,并請相關單位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