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打造臺州經濟增長“新引擎”,近日,臺州市出臺《關于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目前全市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共有11萬余家,占總企業數的86%。光是今年注冊的小微企業就有13017家,占比88.8%。且小微企業數每個月以成千的速度在遞增。小微企業在臺州舉足輕重,扶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
培育“雛鷹”“瞪羚”“頭雁”企業6100家
《意見》提出,建立梯次培育庫,在全市八大重點產業、文創產業和“互聯網+”“文化+”等產業和行業中,遴選年產值(銷售額)50-500萬元的“雛鷹企業”5050家,500-1000萬元的“瞪羚企業”700家,1000-2000萬元的“頭雁企業”350家,實施梯次培育。
對列入重點培育庫的企業,將引入更多更專業的市場化、專業化服務機構和產業、信息、資本等要素,形成發展的規模優勢。
支持小微企業轉型升級,實現梯次企業扶持政策無縫對接,對于首次小微企業升級到規模上企業的,給予小微企業一次性補助2萬元。
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獎勵30萬元
支持小微企業直接融資“輸血”,鼓勵小微企業到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融資,爭取在浙江股權交易中心設立臺州小微板。
小微企業在浙江股權交易中心創新板和臺州小微板掛牌的,給予企業一次性財政獎勵1.5萬元;在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成長板掛牌的,給予企業一次性財政獎勵20萬元。
小微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給予企業一次性財政獎勵30萬元,首次在創新層掛牌的,再給予一次性財政獎勵30萬元。
電商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
在天貓、京東、淘寶等第三方交易平臺首次開設企業店鋪或首次自建自用網上交易平臺,且網絡交易額已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或經營農特產品交易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最高獎勵5萬元。
對企業電子商務年銷售額首次突破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4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分別按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
年交易額100萬元以上的企業網店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電子商務活動、且已簽訂服務協議并支付服務費用,給予平臺服務費用最高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科技企業孵化器最高獎勵200萬元
此外,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專項資金,對列入市小微園建設的園區,竣工后按框架結構100元/平方米、磚混或鋼結構90元/平方米標準進行補助,同一項目扶持最高額為300萬元。對認定為省級小企業的園區,其多層標準廠房的租賃收入及占地,自新認定年度起1-3年內,報經地稅部門批準,可給予減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照顧。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200萬元和100萬元的獎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