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對改變單純依靠財政投資的單一投融資模式、化解存量政府債務以及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構建現代財政制度都具有重要意義。我市自2015年5月成立PPP工作領導小組以來,市財政局作為成員單位,極力助推運用PPP模式項目建設,較好地履行了甄選項目,審定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和PPP項目實施方案,審批政府采購方式職責,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一是代政府起草出臺了《本溪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本政發〔2016〕3號),使PPP模式的運用有了政策可循。
二是組織篩選擬采用PPP模式的項目,經省審核匯總,建立了項目庫,并首次在財政部中心網站公開了我市40余個涉及市政道路、景觀綠化、橋梁建設等信息。
三是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了中介機構,建立中介機構庫,為推進項目實施提供了專業服務。
四是組織專家評審了3個PPP項目,其中:落地項目2個,市交通局沈本線響山子至濱河南路段改擴建工程(二期)和集本線、小橋線、本寬線新建及改擴建工程項目正式簽約;進入政府采購階段項目1個,市建委2016年道路橋梁工程項目進入政府采購階段;此外,還有市建委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市政府已批準采用PPP模式運作,現正由PPP中介機構擬定項目實施方案和相關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