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行“三項制度”助推駐村工作。一是建立定期議幫制度,局長為第一召集人,駐村工作隊隊長為第二召集人,每月召開一次議幫會議,分解任務,落實責任,研究措施。二是建立駐村工作隊、平安鄉(xiāng)、詠梧村聯(lián)席會議制度,不定期召開聯(lián)席會議,共商脫貧大計。三是嚴格駐村捆綁制度,詠梧村不脫貧駐村工作隊不脫鉤。
二、堅持“三子連心”幫扶貧困戶。一是結對子,局里10名干部職工與詠梧39戶貧困戶結成“親戚”,實施對口幫扶,其中5個實職局領導對口幫扶詠梧村25戶貧困戶。二是出點子,幫扶人經常深入對口幫扶戶中詳細了解情況,針對結對貧困戶的實際情況,幫助量身定制發(fā)展措施。三是想法子,為了幫助對口幫扶戶落實好發(fā)展規(guī)劃,積極幫助協(xié)調解決相關問題,盡最大努力給予支持,今年7—8月,為詠梧村39戶貧困戶每戶送去一頭仔豬,并承諾幫助銷售商品豬及豬肉,僅此一項每戶就能增收2000元以上,對該村養(yǎng)殖業(yè)的發(fā)展將會起到極大的帶動作用。
三、確保“三個到位”促進工作落實。一是分解到位,駐村工作任務到人、責任到人、考核到人。二是督查到位,每月對駐村工作進行一次督查、一次通報。三是考評到位,制定出臺《扶貧工作考核辦法》,凡是對口幫扶工作不到位,所對口幫扶的貧困戶在檢查驗收時未達到脫貧標準而影響整村脫貧的,追究對口幫扶人責任。對駐村工作隊隊員實行百分制考核辦法,采取工作隊長、村支兩委實職工干部、隨意抽查10戶貧困戶評分,分值分別為20、30、50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為“優(yōu)”,80分—90分的為“良”,80分以下的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