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財政扶貧資金穩定增長機制。進一步增加縣級財政專項扶貧投入力度。按照當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量的11%,2016年增列200萬元專項扶貧資金預算,所需資金足額列入預算予以保障。
二是拓寬投入渠道。加大財政存量資金對扶貧投入,縣財政將結轉兩年以上,清理收回的財政存量資金,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對其中可統籌使用部分,安排300萬元用于脫貧攻堅,占比50%;省級分配我縣的新增地方債408萬元,優先用于農村道路暢通工程脫貧攻堅。
三是落實“單位包村、干部包戶”責任。研究制定了《黟縣財政局“萬名黨員幫萬戶”行動方案》,對所幫扶的碧陽鎮豐梧村開展全覆蓋幫扶,做到工作開展有計劃、有步驟、高標準、嚴要求。
四是強化財政扶貧資金監管。出臺《黟縣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黟農{2016}86號),履行監管職能,實現監督重點由事后督查向關口前移全過程監督,使資金監管貫穿于管理、審批、分配、撥付全過程,不留盲區。推行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進一步規范資金使用與撥付、嚴格資金管理與監督,確保資金用到實處,起到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