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合肥市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監管工作新機制,將惠農補貼資金、涉農項目類資金、村級“三資”管理納入鄉鎮包村干部監管范圍,選擇巢湖市、廬江縣全面試行,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各選擇2個鄉鎮試點。在此基礎上,各試點鄉鎮積極嘗試,逐步完善,通過一年多時間的努力,四縣一市已全面推行,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監管辦法。
一是突出三個環節。為確保信息通達、公開公示、抽查巡查工作落實到位,由縣級財政部門統一制定《項目資金分月統計表》、《涉農資金監管信息傳遞表》、《涉農資金公開公示情況表》、《涉農資金抽查巡查情況表》、《財政性資金報賬(撥付)申請表》五類表格,明確規定包村干部在各個環節工作內容。
二是強化四項機制。即通過強化幫聯機制,實行縣鄉結對幫聯,幫助鄉鎮解決資金監管過程中出現的難題;通過強化會商機制,暢通信息傳遞,形成監管共識;通過強化評議機制,發揮鄉鎮民主監督作用;通過強化考評機制,落實包村干部監管責任。
三是狠抓五個到位。從人員配置、監管職責、規章制度、工作內容、監督檢查五個方面進行細化明確,狠抓到位,將涉農資金監管關口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