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創新園區運營模式。園區引入市場化運營機制,由主管部門對運營機構進行年度考核,根據考核情況,以運營承包費用為標準,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園區被認定為溫州市級、省級人力資源產業園的,一次性分別給予40萬元、80萬元獎勵。
二是加強項目用房保障。鼓勵利用現有的辦公用房等存量房產,在不改變建筑結構等安全條件,土地用途、使用權人不變的前提下建設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對現有建筑物臨時改變使用功能的,其新增繳納土地收益金部分,給予全額獎勵。
三是降低入駐運營成本。實行場租“二免三減半”政策補助,前2年租金全免,后3年按租金的50%給予補助;按入園機構對市財政貢獻部分,前3年給予100%獎勵,后2年給予70%獎勵;入園機構新開發人力資源服務網站正式開通或數據庫升級軟件正常經營一年后,給予一次性經費補助5萬元;對入駐園區并正常經營一年以上的國內外、省級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