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監管工作是部門預算監管工作的重要抓手,我辦充分發揮就地監管優勢,采取多種手段做好駐滇中央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監管工作。
一是規范開立備案報批流程。在辦門戶網站上發布《銀行賬戶審批及備案操作流程》,詳細列明不同類型賬戶開立及備案時需提供的材料,公開辦內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方便預算單位操作。
二是做好政策咨詢服務。建立工作微信群、QQ群、政務郵箱等,利用多種方式,及時解答預算單位的業務咨詢,加強溝通。年檢開展前預先通知有關事項,合理安排各系統年檢受理時間,方便預算單位及早準備,確保年檢工作順利進行。
三是靈活開展年檢工作。對單位級次多、分布廣、賬戶開設多的煙草、國稅等系統,實行賬戶集中年檢。在預算單位召開財務決算會議的現場進行賬戶數據比對,開展政策輔導講解,增強年檢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工作效率。對其他規模較小的預算單位,則采取送檢方式,發現問題及時電話溝通,減輕預算單位工作量。
四是融入日常預算監管。在對預算單位的各項審批、檢查和調研工作中,關注銀行賬戶變動情況,將銀行賬戶監管作為審批、檢查和調研內容一并進行。發現不合格賬戶,及時約談預算單位批評教育,督促其整改并杜絕再次發生。
五是加強工作協調和信息共享。由人民銀行提供預算單位有關賬戶開立等信息資料以供比對,并向人民銀行通報銀行賬戶年檢結果,充分發揮聯合監管機制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