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創新管理舉措。創新績效管理手段,探索嘗試對部門(單位)財政支出整體績效評價工作。組建由人大、政協、行業專家和公眾代表等組成的績效目標重點項目專家評審組,對重點項目績效目標開展評審工作。建立自評項目抽查機制,通過組建專家組、委托社會中介機構等方式抽查預算部門績效自評工作情況。
二是強化結果運用。強化績效目標申報制度執行和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實現績效目標申報全覆蓋。建立績效運行跟蹤監控機制,定期采集績效運行信息并匯總分析,跟蹤績效目標運行情況。執行績效評價結果與部門預算編制相結合的應用機制,把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改進預算管理和年度預算安排依據。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對預算績效管理未達到要求的實行績效問責。
三是健全長效機制。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實施辦法和加強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的意見,明確對50萬元以上的專項支出全部進行編制績效預算,并建立績效公開制度。加強評價結果應用,實現部門單位績效自評工作全覆蓋。對凡屬于財政專項資金全部納入績效管理,將政府投資項目納入績效管理,完成6個政府投資項目的績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