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0日,頂端新聞?大河報報道了“鄭州理工職業學院不允許餐廳商店掃碼支付,若學生校園卡損壞或丟失,補辦一張卡需交50元,遠超省教育廳規定的20元”的新聞,引發不少讀者的關注。1月4日,鄭州理工職業學院有關負責人回復稱,學校專門召開會議研究,將對“校園一卡通”進行清查,學生可憑手續退還校園卡超標的30元,今后補辦校園卡也將按照20元的標準收取工本費。
◆大河報報道后,學校更改收費價格,承諾退還超標費用
鄭州理工職業學院組宣部負責人王先生向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發來的一份蓋有該校公章的《情況說明》顯示,針對頂端新聞?大河報的有關報道,鄭州理工職業學院高度重視,專門召開會議進行了研究,決定采取以下處理措施:(1)對此前學生因丟失、損壞等原因補辦的“校園一卡通”進行清查,如果有超標準收取工本費的情況,對超收部分,憑手續退還。(2)今后再有學生補辦“校園一卡通”的,嚴格按照有關政策收取工本費。
王先生介紹,按照規定,學生丟失、損壞校內管理卡,需申請補領的,每卡收取費用不超過20元。去年12月31日,該學校領導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對“校園一卡通”進行清查,對校園卡多收取的30元,學生憑手續給予退還。今后,補辦“校園一卡通”也將按照20元的標準收取工本費。
“學校不按規定收費,多收了錢,憑啥讓我們拿上手續才能退錢?若憑條丟失或是提供不了憑證,還退不了了?”對于學校的這一“說明”,該校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學生表示,學校補辦校園卡時,收費系統中均有記錄,學校應該主動退還30元,不能因為學校犯的錯誤,而憑空增加了學生的“維權成本”。
同時,該學生表示,學校只針對“亂收費”問題提出了整改措施,但并未對“學校只允許校園卡消費支付,不允許手機支付”進行整改,他仍十分不理解。“強制大家使用校園卡消費,不讓用手機支付。手機支付這么方便,為啥不讓手機支付?”他說。
記者注意到,鄭州理工職業學院組宣部負責人王先生傳給記者的《情況說明》落款時間為去年12月31日,但是,1月4日上午,記者登錄該校網站,并未發現該校在網站上對外發布關于“校園卡超標部分退款”的通知。而記者咨詢該校多名學生發現,該校學生也并未接到退款的通知。
對此,王先生解釋,由于元旦放假,1月4日學校工作人員剛上班,還沒來得及通知學生退費,這一通知可能會稍后發布。
◆學校仍未公示收費項目,曾多次因“費用”問題被舉報
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還注意到,按照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豫教財〔2007〕74號)文件要求,高校要切實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將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全部向學生和社會公開,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任何未經公示的收費項目,不得向學生收取。
截至1月4日,記者未在鄭州理工職業學院官方網站見到該校相關收費項目的公示。而該校給記者的《情況說明》中,也未提及為何不按省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向學生和社會公開,為何不愿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據了解,這幾年,鄭州理工職業學院曾多次因“收費”問題,被學生舉報和媒體曝光。
僅在該事件發生的前幾天,省內一家媒體就曾報道:鄭州理工職業技術學院一名大一新生在學校上了一個多月的課,因身體出現問題,無法堅持學業需轉學。該學生家長要求學校退還未完成課程的學費時,該校要求學生交完3年學費才能轉學。
2019年6月,該校一名學生因腿部受傷,無法繼續在校學習,申請退還下一年學費,但該校以“浪費學校一個招生名額”為由,拒絕退還相關學費。
去年6月,由于疫情的影響,該校畢業班學生未在學校住宿,開學后畢業班學生只在學校住了一個月直接到校外實習。但是,該校未按教育部相關要求退還學生住宿費,被學生舉報并被有關媒體報道。(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田育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