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辭職現象自去年以來引發社會關注。一些公職人員主動請辭,一些黨政機關亦在制度設計上為公務員隊伍“預留出口”,以期構建合理順暢的人才流動機制。(2016年12月12日來源:瞭望 新華網)
被網民稱贊為“史上最有才華的辭職信”
廳局級官員也開始辭職了,這是好現象。但是,官員辭職要走得干脆利落,辭得心情舒暢。這是包括那個的原黑龍江省大慶市人民檢察院研究室副主任樊勝,“該辭職的還沒有辭職,不應該辭職的卻偏偏辭職了”還是令人深思。
因此,如何建立讓公職人員心情舒暢,毫無遺憾的辭職機制,是組織部門值得研究的課題。
首先,建立主動辭職機制。這幾位基層公務員辭職時大都有生不逢時,懷才不遇,成長空間不大,提升遙遙無期的感覺,產生“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的灰暗心態,于是臨走時牢騷滿腹的感慨一番,留下一些引人關注,讓人思考的“最牛”什么什么的東東也不奇怪。
有一句阿拉伯諺語“如果家是溫暖的,就非常吸引客人”。就需要建立必要的干部關懷機制,對干部生活上要多關心,精神上要多鼓勵,優勝劣汰,能干人才脫穎而出,讓他們感受到組織上各方面的溫暖與關懷,完善激勵機制才會有更多干部深切感受到組織這個“娘家人”的溫暖。如果干部有新的打算和更好的選擇,就允許他們主動辭職,免得“身在曹營心在漢”。所以,一方面要留住人才,一方面要讓辭職者心情舒暢。
其次,建立引咎辭職機制。在全面從嚴治黨背景下,黨要管黨,首先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暫行規定》第十四條規定:黨政領導干部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不宜再擔任現職,本人應當引咎辭去現任領導職務。辭職后還要嚴格責任追究。如果出了大問題僅僅辭去現任職務等待東山再起或者異地為官,就失去了引咎辭職的本義。筆者認為,引咎辭職應該像國外政府機構官員那樣辭去公職,這樣才是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
公務員辭職雖然是社會不斷發展進步、人才交流日益活躍的一個結果。但是,把優秀人才留在公務員隊伍中,保持公務員隊伍相對穩定,才是長久之計。
【謝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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