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從目前來看,農民的融資渠道以自籌、民間借貸為主,很少能從銀行拿到貸款。究其原因,金融業內的共識是:其一,農民缺少必要的抵押物品、征信困難;其二,農民融資額過低,較難對沖較高的銀行放貸運營成本。
中國數以億計的農民,如何能夠享受普惠金融,獲得更多資金以發展?
12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完善支持政策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明確提出完善包括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等在內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同時強化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拓寬農民增收渠道。
對比近期密集發布的三農領域意見,中央高層的三農政策走向逐步清晰,在推進“三權分置”明晰產權的基礎上,讓社會資本、城里的先進技術、先進管理經驗進入農村,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推動農業經營效益和農民技術水平的提升,以達到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實現全面小康的目的。
而作為第三產業的農村金融服務,就是此次《意見》鼓勵的發展方向。
農業享受“普惠金融”
由于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給果農的回信和“點贊”,江西的贛南臍橙近期在網絡中爆紅。在不少城里人看來,在網上賣橙子不失為果農們發家致富的康莊大道。但鮮有人知道的是,贛南臍橙的“扶貧”之路,并沒有想象的那么美好。
12月6日,江西創業賣臍橙的何文玲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贛南臍橙當前面臨兩大問題,一是比較棘手的病害“黃龍病”,二是果農種橙子的性價比太低——打理4-5畝果園的家庭年收入僅在2-3萬元,而單個勞動力在外打工年收入可到4-5萬元。
而要擺脫收入低的問題,就需要更大的規模、更高的技術,這首先需要解決資金問題。
從目前來看,農民的融資渠道以自籌、民間借貸為主,很少能從銀行拿到貸款。究其原因,金融業內的共識是:其一,農民缺少必要的抵押物品、征信困難;其二,農民融資額過低,較難對沖較高的銀行放貸運營成本。
這正是頂層決策者急切希望解決的問題。
此次出臺的《意見》,對“農村金融”的篇幅著墨眾多。
《意見》指出,加強農村金融服務。加快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系,發展農村普惠金融。鼓勵大中型商業銀行加強對“三農”的金融支持,提升服務“三農”能力。創新村鎮銀行設立模式,支持民間資本參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提高覆蓋面。規范發展農村合作金融,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開展內部信用合作。積極引導互聯網金融、產業資本開展農村金融服務。
同時,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健全農戶、農民合作社、農村小微企業等信用信息征集和評價體系。有序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擴大農業農村貸款抵押物范圍。
21世紀經濟報道注意到,前述《意見》的邏輯是,在構建大、中、小多層次銀行格局,拓寬農民融資渠道的基礎上,還關注農村金融當前的難點——抵押和征信。其中,《意見》提到的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在此前的政策和“三權分置”意見中已逐漸明晰,已有部分地方的銀行在試水。
12月6日,深圳華金財富總經理王峰表示,農民征信之所以難,是難在沒有數據。而互聯網的出現剛好彌補了這一大缺陷。通過將農民的數據納入大數據系統,可以解決這一難題。
工商資本再度下鄉?
給農民貸款是重要的一環,但并不是全部內容。
此次《意見》的目標是,到2020年,農民收入增長支持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更加健全,農民就業創業政策更加完善,農村資源資產要素活力充分激發,農村保障政策有力有效,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確保實現農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標。
這就要求通過改革創新以激發活力。《意見》尤其提出,繼續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完善農村土地征收制度,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
此外《意見》支持農民創業創新。表示將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農村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項目,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同時,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劃,支持返鄉創業園、返鄉創業孵化園(基地)、信息服務平臺、實訓基地和鄉村旅游創客示范基地建設。
12月5日,三農問題專家、蘇州市農村經濟研究會常務副秘書長盧水生表示,在相同的村莊中存在生產經營能力高低不一的農民,土地分散、小塊經營的方式并不能最大限度發揮個人才能。在明晰土地產權后,能力強的村民可以通過流轉、轉包等方式將其他村民的合并在一起,規模化經營,以達到最大的生產效能。流轉土地的村民可以通過返聘的方式,給農村大戶打工,在收地租的同時也有打工收入。由此,農村的大戶、小戶都能在“不離土不離鄉”的基礎上實現增收。
此外,《意見》還鼓勵規范工商資本投資農業農村。在談及系列放寬措施之后,《意見》特別指出,鼓勵工商企業投資適合產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的農業領域,積極發展現代種養業和農業多種經營。探索建立政府與社會合作共建和政府購買公益服務等機制,放寬農村公共服務機構準入門檻,支持工商資本進入農村生活性服務業。加強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的監管和風險防范,建立健全資格審查、項目審核、風險保障金制度。
這也意味著,多年前被鼓勵的工商資本下鄉再度被強調。12月5日,三農問題專家、國家社科院學部委員張曉山表示,從目前來看,從事農業服務的工商資本受歡迎,而當地居民返鄉帶來的資本村民更容易接受。由于資本的逐利性,部分工商資本下鄉沖擊農民的生產經營,同時有“非糧化”和“非農化”的現象。為此需要重點強化對工商資本的監測監督,尤其是直接接入農業種養活動的工商資本。
(原標題:國辦發文促農民增收:鼓勵工商資本下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