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保護領域存在的諸多短板,在中央依法保護產權的頂層制度設計下將得到彌補。
11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下稱《意見》)對外公布,《意見》強調,要堅持平等保護原則,“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在多處對于公眾關心的土地與房屋財產問題,作了說明和安排,《意見》明確提出: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細化規范征收征用法定權限和程序、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等。
據悉,該《意見》是在8月底經中央全面深改小組審議通過的重要文件,接著又足足等了兩個多月才公布,足見來之不易。
公私財產權平等保護
《意見》審議通過后,官方媒體曾披露過部分內容。據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常修澤介紹,產權不僅包括物權、債權、股權等,也包括知識產權、各種無形財產權及自然資源資產產權等。
“《意見》有不少亮點,如明確民營企業財產權不被侵犯,并提出糾正一批侵犯民營企業財產的冤假錯案等。”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近日在“中國民營企業平等保護論壇”上表示,糾正冤案方面,《意見》提出對涉及重大財產處置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民營企業和投資人違法申訴案件依法甄別,確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的錯案冤案,依法予以糾正并賠償當事人的損失。
《意見》也承認,利用公權力侵害私有產權、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民營企業財產等現象時有發生,解決這類問題必須加快完善產權保護制度。
完善產權的改革由來已久。2004年“私有財產權不受侵犯”入憲及2007年《物權法》實施是中國產權保護的兩大里程碑。接著,中共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均強調,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
“此次出臺的《意見》,是上述立法或理念的體現和發展。”中國政法大學法和經濟學研究中心教授胡繼曄認為。
在上述新聞發布會上,最高法研究室主任顏茂昆表示,在過去一段時間,針對民營企業家采取強制措施,針對民營企業的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的措施,這種情況時有發生,如超標的查封,錯誤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的財產等。顏茂昆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針對這些問題,要求查封、扣押、凍結一定要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要以最小的成本、最小的代價來實現,最大限度地降低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
《意見》一經發布,民營企業家們激動的心情難以言表。
據記者了解,中國改革開放的歷程,就是一部不斷強化產權保護的歷史。從改革開放初期在農村建立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到上世紀90年代推進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從2004年“私有財產權不受侵犯”入憲,到2007年《物權法》實施,都稱得上中國產權保護的“里程碑”事件,這樣中國的產權保護法律體系就初步建立起來了。
用《意見》里的話來說,這個初步階段的產權保護,仍存在一些問題。因此,這一次要有根本性的改變,如將“公私財產權平等保護”寫入這個產權保護制度的綱領性文件中,這不遜于2004年“私有財產權不受侵犯”入憲。對此,新華社解讀稱,這是“首次以中央名義出臺的產權保護頂層設計”。
激發民企投資激情
如此重要的改革為什么在這個時候推出?
據記者了解,此次《意見》的發布有一個不可忽略的背景是,今年以來民間投資意愿懸崖式下降。數據顯示,1-5月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僅為3.9%,創下了16年以來的新低。以民間投資最活躍的浙江省來說,今年前三季度,民間投資增速2.6%,在對外投資方面,浙江的同比增速是37%,二者相差巨大。
就民間投資意愿不強的現狀,國務院此前組成了高規格的督察組,分赴全國各地首次對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開展專項督查。浙江省民營投資企業聯合會會長周德文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查找出來的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而重要的原因之一便是民營企業家信心不足,“不愿投,也不敢投”。
“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前提下,提振民營企業家的信心尤為重要,而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強化對民營企業家私有財產的保護,就是創造良好預期、增強社會信心的現實需要。”周德文認為,這也就是《意見》開宗明義所言“有恒產者有恒心”的原因。
通讀《意見》,最受矚目的應該是,中央下定決心要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
事實上,這樣的案例還不少。比如,召開新聞發布會喊冤的顧雛軍案,一審獲判有期徒刑10年,2012年9月顧雛軍出獄后便向最高法提出再審申訴,但至今顧雛軍也沒有等到再審立案通知。就此,江平曾表示,顧雛軍案是對民營企業家“欲加之罪”的典型例子。同時,吳敬璉也公開呼吁,顧雛軍案有必要重新審視,以重樹民營企業家信心。
又如,被稱為“中國科技第一案”的浙江大學原副校長、中控科技創始人褚健涉嫌貪腐案。該案到目前為止,褚健已被關押3年,卻未審未判。還有,海南民營企業家趙玉南合同詐騙案,此案歷經12年,7次審理6次判決但仍未有結局。
不過,此次《意見》對上述問題提出了解決之道。《意見》特別提到“嚴禁黨政干部干預司法活動、介入司法糾紛、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在現實中,在民營企業家的申訴案中,往往都會伴隨著對“黨政干部干預司法”的舉報。
記者采訪企業家獲知,民營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的確存在一些違規經營行為,而《意見》已明確“將妥善處理”、“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從舊兼從輕原則”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
“要堅定民營企業家投資的信心,最基本的一條是要讓我們感覺到安全,民營企業家私有財產得到合法的保護,很多民營企業家擔心合法地取得的私有財產得不到保護。”民營企業力帆集團董事長尹明善此前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說。
據記者了解,此次《意見》不管公有財產還是私有財產,都完全地保護,一視同仁。
(原標題:產權保護頂層設計出爐 公私財產保護將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