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華商匯房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商匯)打出“你購鋪我還貸”,“半價購鋪,賣家替你收租”等宣傳口號打出之后,不少市民紛紛入手??蓻]想到的是,幾年以后,商鋪貸款沒人還了,購鋪業主也被銀行列為失信人。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華商匯售樓中心
【華商匯不履行合同,購鋪業主面臨失信等問題】
11月30日上午,購買華商匯商鋪的秦琳告訴河南商報記者,自己在2017年認購了華商匯旗下某一市場商鋪。本以為可以靠著商鋪以及相關優惠政策小賺一筆,沒想到卻是糟心的開始。
“一開始他們都是打著什么中部最大建材家居市場的口號,還有其他相關文件,我們才相信的。”
后來,華商匯又打出了“半價購鋪,賣家還貸你收租,收益有保證......”(根據華商匯此前打出的宣傳廣告)等宣傳口號,隨著噱頭越來越多,包括秦琳在內的200多名業主紛紛以單次繳納商鋪款價的50%,獲得了華商匯的商鋪所有權,或是出資“借給”華商匯,每個月獲得定期收益。
華商匯售樓中心
“當時他們承諾的是,我們可以旱澇保收,根本不會虧錢。”另一名華商匯的業主李文斌對河南商報記者說。
根據合同顯示,華商匯此前對業主聲稱,凡是半價購鋪者均可享受兩份收益,一是基礎租金,二是紅利租金。
基礎租金就是商戶只需要一次性繳納商鋪價款的50%,就可以獲得商鋪的所有權,不管商鋪是否租出去,購鋪人都享受每個月的固定租金用來償還剩余50%的貸款。
紅利租金指的是從認購的第4年開始到第10年結束,購鋪者還可以獲得首付款的7%固定收益,這也就是所謂的紅利租金。
由于華商匯承諾的基礎租金從今年的11月開始就沒有再給過,所以造成購買商鋪業主還月供的錢不能及時供給,從而造成了目前被銀行列入失信名單的狀況。
“更過分的是,華商匯并沒有提前通知我們這個月的月供無法還上,我們還是通過銀行催款短信知道的。如果提前知道的話,我們就算自己還,也不會讓自己的信用出問題。”
華商匯業主李文斌說,華商匯承諾的紅利租金也沒有履行過。
華商匯出售商鋪
【被列入失信名單,業主們遭遇系列尷尬】
業主們稱,購買華商匯位于郭店鎮商鋪的投資者,很多都被銀行列入了失信名單。
“一開始我們也不知道,直到我們去銀行貸款買房子的時候,他們說我征信有問題,現在連房子的尾款都批不下來!”業主秦琳說。
而同為業主的李文斌顯得也很苦惱。2017年的時候,李文彬購買華商匯的商鋪是想著給女兒當嫁妝使用,所以房子的名字寫的就是女兒的名字,沒曾想因為這件事,女兒連留學評估都沒通過。
“我們一把年紀被列為失信還算可以,但是孩子年齡還小,以后可怎么辦啊。”
其他業主也紛紛表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到了銀行催款的消息,提醒自己還貸已經逾期,即將被列入失信名單。
“我們后來也找過銀行,進行解釋,但是銀行并不理會我們,并且表示一切都是按照正常流程走的,我們現在是有苦說不出。”業主王坤說。
業主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列入銀行失信名單。
事情發生后,華商匯方面有無相應解決措施?
“他們現在就說了,我們沒錢,要么你就等著,等什么時候公司有錢了什么時候給,要么就加錢補差價購買商鋪,或幾個人的共有面積湊在一塊拼一個商鋪,但是所有權問題讓業主自己商議。”一位業主稱。
拼商鋪是怎么個拼法?
“假如說我2017年的時候投了10萬,現在我可以置換5平方米的商鋪,想要獲得一整個商鋪的話,至少需要10個人來拼。更離譜的是,他們的房子還沒房產證。”李文斌對河南商報記者說。
【華商匯:承諾確實無法兌現,后續會出臺補償方案】
11月30日下午,河南商報記者來到位于新鄭市郭店鎮鄭新大道與107連接線交叉口的華商匯房產開發有限公司,了解情況。
“房產證是可以辦下來的,只不過有兩種方案。”該公司客服部工作人員介紹,“要么現在就把剩余的尾款結清,就可以直接拿到房產證;
要么需要等到明年,由公司統一去銀行辦理房產證。目前很多客戶是已經拿到了房產證,這個是可以查實的。”
而關于合同中的“基礎租金與紅利資金”的發放問題,客服部的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只是負責辦理房產證,這些問題是商業公司負責辦理的。具體情況我們也不清楚。”
隨后河南商報記者來到華商匯BC館的商業公司,但是商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河南商報記者,“目前我們這里也不負責這個事情,公司已經成立了一個專門協商的部門,在升龍廣場的18樓,所有的事情都是由他們全權負責。”
12月1日上午,河南商報記者來到鄭州市金水區升龍廣場。
工作人員介紹,首先關于購買商鋪的業主的征信問題,是不用擔心的,“目前華商匯已經和四大銀行協商過,只要是按時歸還銀行月供的,后期銀行可以出具一份非故意逾期協議,從而消除征信的影響,不會對個人產生很大的影響。”
其次關于華商匯承諾給用戶的兩份收益。“目前由于疫情的原因,公司的資金鏈已經斷裂,銀行那邊是借不了錢的。所以無法做到當時承諾的那樣給予還款。”
據工作人員解釋,目前的解決方法只能靠房產所有者自己還貸,華商匯只能給予一個“補貼”。
“這個補貼就是華商匯對于出租過商鋪的租金,假如說你每個月的月供是2000元,但是租金只有1000元,你首先是需要給華商匯100元的管理費,其次自己再補1000元給銀行還月供。”
產生的這部分差價應該誰來買單呢?
“目前只能個人補貼,隨后等華商匯一個補救方案出來后,看如何對客戶進行補償。補救方案大概在年前會出來。”
最后就是對于參與現金投資華商匯的投資者的解決方案。“目前公司是沒有錢退還的,只能通過將當時的投資的錢置換為相應商鋪平方進行抵扣。”
對于之前業主提到的“十人分一個租鋪”的情況,工作人員表示不存在。“國家規定最多由三個人共同持有一套(商鋪),所以是不會存在十人一套的情況。”
(河南商報編輯 吳冰 施尚景 劉夢鴿)(河南商報見習記者 曾令統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