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0月18日上午,有洛陽市民孫亮(化名)向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反映稱,洛陽市澗西區長安路街道辦事處執法隊(城管)隊長李海軍上班期間脫崗外出與他人飲酒,違反政府禁酒令。此外,李海軍還經常夜里出入娛樂場所。
市民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舉報】城管隊員酒后拍了一張隊長的照片發送至工作群
據孫亮介紹,近日,洛陽市澗西區長安路街道辦事處的同事間在傳播著幾張圖片和兩條論壇的帖子,內容是涉及該辦事處執法隊隊長李海軍上班期間脫崗外出飲酒、出入娛樂場所,與女性勾肩搭背等。
孫亮向記者出示了同事間傳播的幾張圖片以及網上論壇發布的帖子。
圖片共四張:第一張圖片顯示為聊天軟件的手機截圖,群聊名稱為“長安三隊(7)”,聊天顯示時間為“下午4:28”。有人在群聊中發出一份“表格”(無法看清表格內容);第二人回復“全是王洪武”;第三人則回復“快來(表情)”。
隨后,第二人又在群聊中發出一張戴眼鏡、穿花長袖微胖男子的圖片,并回復“兩瓶了,對不起兄弟們。”第三人則勸道“(表情)少喝點”;
城管隊員酒后拍攝隊長脫崗飲酒的照片發送至工作群
第二張圖片是群聊圖片中微胖男子的放大圖。男子坐在沙發上,圖片右下角顯示有碗筷、紙杯、紙巾、玻璃杯內有疑似啤酒的液體等物品;圖片左下角顯示有“長安辦執法隊”“工作記錄”“16:31、2020年10月12日”“洛陽市·衡山雅居”字樣;男子左側(圖片遠處)顯示有飲水機、梯子等物品。
群聊中,李海軍脫崗飲酒的放大圖
第三、四張圖片顯示有一名戴眼鏡的微胖男子在KTV內與一名穿著短袖、短裙長發女子挽手唱歌、KTV內桌上擺放有多罐聽裝啤酒以及零食等物品。
孫亮告訴記者,前兩張圖片是長安路街道辦事處執法隊長李海軍與隊員王洪武上班期間(10月12日下午)脫崗,在王洪武家喝酒的圖片,而后兩張是今年夏天李海軍出入娛樂場所,與女子勾肩搭背唱歌的圖片。
李海軍與女子唱歌時舉止親昵,被人拍下
“據說,當時有人在工作群內詢問王洪武的去向,結果王洪武喝醉了酒,拍攝了一張與隊長李海軍喝酒的照片發送到了工作群里。意思就是告訴其他人,他沒去上班是在和隊長喝酒呢!”孫亮說,事后,又有人將圖片傳了出來,并有知情人士將李海軍出入娛樂場所等內容編輯后發布在了網絡論壇。
記者注意到,網絡論壇發布的帖子共三份。發帖人網名“一股清泉”。
三份網帖均是以舉報長安路街道辦事處執法隊隊長李海軍上班期間脫崗外出飲酒、出入娛樂場所,與女子勾肩搭背唱歌等內容。記者注意到孫亮提供的四張圖片也在其中。
李海軍與女子在KTV內唱歌
【調查】紀檢部門介入,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調休申請表”
市民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針對此事,長安路街道辦事處又會作何回應?10月19日上午10時許,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來到了洛陽市澗西區長安路街道辦事處。
在辦事處三樓會議室內,記者見到了長安路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楊成軒,他正在組織班子成員召開例會。
記者向楊成軒書記表達了采訪李海軍脫崗飲酒等事件的意向。楊成軒表示,目前,紀檢部門已介入李海軍一事,“我們懷疑是有兩名隊員‘搞鬼’,這兩人已被開除”。
隨后,楊成軒安排辦事處紀檢監察部門的一名劉姓紀檢干事(下稱劉干事)向記者介紹李海軍脫崗飲酒、出入娛樂場所等事件的調查情況。
劉干事首先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日期為2020年10月10日的“調休申請表”,姓名一欄顯示為“李海軍”,部門為“創建辦”,而調休的時間為“2020.10.12”,調休的原因是“家中有事”,主管領導簽字一欄顯示姓名為“崔芳”(長安路街道辦事處主任)。
“調休申請表”上蓋有“洛陽市澗西區長安路街道辦事處”公章。
李海軍的調休申請表
劉姓干事介紹,前一段時間辦事處各部門加班較多,辦事處考慮到同事們的實際情況,同意對加班人員進行調休,李海軍提前在10月10日申請12日的調休。
“我們一看不在正常上班時間,就沒有再調查下去。”同時,劉干事證實,李海軍當日確實有飲酒行為。
對此,記者提出疑問,該“調休申請表”是否可能為事發后補辦的?
劉干事明確表示,“調休申請表”不能造假,調休一天以上需要主管領導批準。
【說法】當事人目前暫被停職,辦事處、舉報人說法不一
記者詢問,10月12日下午,與李海軍一起飲酒的城管隊員王洪武是否請假?他該向誰請假?劉干事對此未做明確回復。
舉報人對辦事處的說法并不認同,他反駁道:“如果李海軍于10月12日調休一天,那么李海軍為何又會出現在當日上午的例會上?許多人都能作證。”
此外,另有多名知情人士透露,網絡舉報后,李海軍迫于壓力,串通多人,以補辦“調休申請表”、串口供等方式來阻撓紀檢監察部門調查真相。
近日,針對網帖反映的內容,長安路街道辦事處出具了兩份情況說明:一份是針對李海軍上班期間脫崗飲酒一事的回復;另一份是針對李海軍于今年7月份出入娛樂場所,與女子勾肩搭背的回復。
而在李海軍出入娛樂場所的“情況說明”中,長安路街道辦事處回復:2020年7月,因執法隊員王洪武孩子順利就業,執法隊員多人與執法隊長李海軍下午下班后外出就餐慶祝,其中一名隊員還帶了一名女性朋友前往。就餐中,幾人均飲酒。晚餐后,又到KTV唱歌。
在唱歌期間,該女子有拉李海軍胳膊的行為,被現場人員拍照。當日餐費由王洪武支付,唱歌費用則由李海軍支付。
“事后,李海軍自己也回想不起,當日是誰給他拍的照。”據劉干事介紹,李海軍平時為人不錯,工作上也比較勤勉。
而舉報人則稱,辦事處的“情況說明”與實際情況存在多處矛盾,其中那名摟著李海軍胳膊的女子是李海軍自己帶到的現場,而且當晚唱歌的人數以及“誰付的款”等問題均有出入,“李海軍為人跋扈,平時喜歡‘吃拿卡要’,會向轄區違規占道的商戶索取數百元不等的‘好處費’,轄區商戶敢怒不敢言。”
那么究竟誰說的才是實情?據了解,目前,長安路街道辦事處以李海軍近期負面網絡輿情信息較多,決定對其進行暫時停職,將進行進一步調查。
洛陽市澗西區長安路街道辦事處
【追問】“搞鬼”的城管隊員是誰?因何開除?尚未查明
上文中,長安路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楊成軒針對李海軍一事,曾提及此事可能是兩名已被開除的城管隊員“搞鬼”。
那么這兩名被開除的城管隊員是誰?因何被開除?長安路街道辦事處劉干事表示,會進行核實后向記者進行答復。
10月21日下午3時許,時隔兩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再次與劉干事取得了聯系。據劉干事介紹,李海軍一事,他已詳細向辦事處紀檢書記進行了匯報,紀檢書記已要求進行深入調查。
至于“搗鬼”兩名城管隊員是誰?因何被開除?該辦事處回復,尚未查明。
從長安路街道辦事處的“情況說明”以及辦事處工作人員的答復得知,網絡舉報長安路街道辦事處執法隊隊長(科員)李海軍飲酒、出入娛樂場所的情況是基本屬實的,那么該公職人員是否是在正常上班時間脫崗飲酒以及是否違規出入娛樂場所等?有待紀檢監察部門的深入調查。
針對此事,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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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5年,我省就頒布了公務人員“禁酒令”,規定八不準。其中第一條就規定不準工作時間和工作日午間飲酒(重大慶典、重要對省外公務接待活動等除外)。“禁酒令”適用于全省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和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焦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