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月25日從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簡稱“上海市住建委”)官網獲悉,近日,名為“上海市房地產交易登記咨詢中心”的微信公眾號發布所謂的科普信息,稱2016年10月22日上海住建委出臺新規,上海市存量房(二手房)掛牌須提供相關證明,否則不予掛牌。對此,上海市住建委澄清,該信息不屬實。
一、上海市住建委近期未出臺過關于存量房交易的新規。上海市住建委及下屬的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從未注冊過“上海市房地產交易登記咨詢中心”的微信公眾號,也未授權該微信公眾號發布過任何信息。
二、2005年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建立了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房地產交易當事人有意向進行存量房交易的,在提供有關證明資料的前提下,可以在房地產交易服務網(www.fangdi.com.cn)上掛牌,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相關掛牌服務。此項服務不影響目前市場上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的掛牌交易,兩者之間并無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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