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電氣被證監會強制退市,這是中國首家因欺詐上市被退市的創業板公司,按照創業板的退市規則,欣泰電氣一旦退市,則沒有任何“借尸還魂”的可能。 看到證監會對欣泰電氣退市的表態,我突然對中國資本市場又充滿了一絲的期待和幻想。盡管過去多年,我被這種一次又一次的幻想徹底擊碎擊醒,但我還是想再給這個市場一次希望的機會。因為我認為,如果真的有勇氣把害群之馬一個一個從中國資本市場驅逐,中國資本市場是有希望的。
過去多年,為什么投資者對中國資本是市場信心全無,根本原因就在于各種各樣的制度形同虛設,法治不彰。其中,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中國資本市場實施的最失敗的制度(沒有之一)。早在1994年,中國第一部《公司法》就規定了退市制度,在上市公司出現財務造假等欺詐行為,或者其連續三年虧損的情況下,應當終止上市。但是,中國資本市場的一大國情是,上市等于圈錢,所以導致指標奇缺,一些上市公司在連續虧損,甚至公司已經沒有任何經營陷入“僵尸”狀態的情況下,公司的“殼資源”卻奇貨可居。在人人為保“殼”而博弈的情況下,所謂“退市制度”不過是名副其實的“稻草人”,時間長了,甚至連微弱的恫嚇作用不存在。中國資本市場成立以來,欺詐、違法、公司連續虧損不斷,但直到2001年,中國資本市場10周年的時候,才出現了第一家真正退市的上市公司PT水仙。期間,每一任證監會主席上任,幾乎都要對上市公司退市制度進行改革,幾乎都會出臺新的退市制度,然而,退市制度都“退市”了好幾個版本,證監會的主席都換了好幾屆,退市的上市公司卻寥寥無幾。根據媒體的統計,截止目前,3000多家上市公司,總共只退市不過80多家,退市比例不到3%,和美國證券市場每年10%左右的退市比例相比,基本屬于形同虛設。
上市公司退市機制作為證券市場機制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淘汰劣質公司,施加外部壓力,對上市公司提高績效和完善公司治理具有極為顯著的激勵約束效應。 退市制度在中國資本市場的失敗,意味著在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機制上廢掉了最重要的武功,沒有退市的約束,上市公司無論是欺詐、造假,都可以隨意為之,因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被判死刑,這無疑是對哪些違法上市公司的鼓勵。 加之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中國根本不存在對公司管理層造成壓力的控制權的爭奪,這是導致中國公司治理失靈的重要制度根源,也是投資者對中國資本市場信心盡失的根源。。 2014年的退市制度,被稱為史上最嚴的退市制度。因為制度本身的確已經很嚴厲。不僅明確規定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兩類違法行為的,在證監會做出處罰決定要要在一年內徹底退市。但是,中國退市制度不是是否嚴格,一個制度,無論詞匯如何華麗,制度設計如何精巧,懲罰措施如何的嚴厲,但如何根本不落實,那等于是一句笑話。所以,投資者期待的,不是制度本身如何嚴厲,而是制度本身能否得到真正的實施。長期以來,退市制度之所以讓很多股民“心死”,是因為很多重大的違法公司該退市的,總是能通過很多辦法逃避鬼門關。中國資本市場最不缺乏這樣的“奇跡”和案例。就是這個被稱為“史上最嚴”的退市制度實施后的當年,被稱為“創業板造假第一案”的萬福生科(300268),居然逃脫了“退市”的嚴厲懲罰,并在復牌交易半年內被爆炒6倍,這是中國資本市場的恥辱。
我本來不想對中國資本市場發表任何看法,但證監會在欣泰電氣上的作為,讓我似乎又看到了中國資本市場最后救贖的決心。的確,中國資本市場20多年,不是沒有制度,而是缺乏對制度起碼的敬畏。如果一個制度無人執行,最終損害的是對制度的信仰,最終會讓制度形同虛設,打擊投資者的信心。一個不遵守游戲規則的市場,一個缺乏對規則信仰和敬畏的市場,注定是搞不好的。當然,對于一個長期以來不習慣遵守制度的民族而言,培養對制度的敬畏需要長期的過程,但如果沒有開始,則永遠不會培養對制度宗教般的虔誠。資本市場制度的尊嚴,需要殉葬品,需要犧牲者。我真的希望,對欣泰電氣的斬立決只是一個開始,今年證監會已經立案的20家造假的公司,如果都能夠秋后問斬的話,對于提升中國投資者的信心肯定是顯著的。
中國股市從來不缺錢,投資者對中國資本市場絕望的關鍵是制度被凌辱被玩弄,從而使得股市成了一個沒有任何規則的屠殺的場所。中國資本市場只有在退市制度等方面構筑起利益保護的制度之墻,才能真正改變圈錢市的本質,恢復投資者的信任和信心。筆者也希望證監會鏗鏘表態“出現一家、退市一家”的決心是真的。如果再上演狼來了的故事,如果再次出現退市制度又退市,而不見上市公司退市的鬧劇,那意味著,中國股民對資本市場的信心“徹底退市”的時刻到了。 我曾經說過這么一句話,中國股市的最后一滴血,是中國股民絕望訣別市場的眼淚。如果要換回投資者的信心,那就必須用造假者的血超度那些在資本市場被屠殺的投資者的亡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