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16年2月24日新華社報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月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措施。會議指出,發展新能源汽車,推動產業邁向中高端,有利于保護和改善環境,是培育新動能的重要抓手、發展新經濟的重要內容。
由此可見,中國政府對發展新能源車再度給予厚望。實際上,多年來中國政府日益重視發展新能源車。尤其是最近幾年,面對經濟發展壓力,節能減排形勢并不樂觀等現實,以及必須正視的世界汽車產業發展大趨勢,中央最高層面就發展新能源車發出了一個又一個的明確指令,有關部委也出臺了一個又一個的旨在促進新能源車產、供、銷、用的政令。
譬如,在2015年9月29日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就明確提出,“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
中央最高層面的這一指令,讓無數羲黃子孫熱血沸騰,甚至讓很多渴望擁有新能源車者頓生感恩戴德之情。
可令人遺憾而難以置信的是,2015年10月1日20時30分,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北京發布 卻回應道,北京現階段會繼續執行限購并逐年遞增指標,暫無取消新能源車“搖號”計劃。北京現階段還會執行限購并逐年遞增指標的措施,未來是否會取消限購需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而且,北京市交通委有關部門負責人透露,中央政策落地到地方需要根據各地實際發展需要審慎研究執行辦法。
北京官方的這盆“冰水”,讓無數國人的熱情迅速地降溫。
也許是工作使然,或許是中央最高層面也意識到了什么,也許是兼而有之,反正同年的10月22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推進工作座談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再次批示道:加快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是促進汽車產業轉型升級、搶占國際競爭制高點的緊迫任務,也是推動綠色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重要舉措。并且,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亦強調指出,發展新能源汽車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要進一步增強緊迫感、責任感,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加快把新能源汽車搞上去。要打破地方保護壁壘,取消限行限購,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建立統一開放、有序競爭的全國市場。
來自中央最高層面的聲音,又一次讓無數國人的熱情升溫,更讓意欲購買新能源車者充滿希望。
然而,無論是北京,還是深圳等地對新能源車原本實行限購的城市,均已不搖號之地方性“對策”回應中央最高層面的不限購之“政策”,即都對中央最高層面的“已實行的應當取消”予以軟化、對抗,真是應了那句流傳甚廣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一定意義而言,在新能源車不限購的問題上,北京、深圳等地是設立了“特區”。
例如,2016年1月25日,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發布的消息稱:2016年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共6萬個,其中供個人的指標有51000個,個人指標和單位指標面向審核通過的申請人輪候配置。
誠然,一些至今不愿完全執行中央最高層面政策之地方,都可以拋出一大堆的理由,有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可以“服人”。
但是,中央最高層面有關大力發展新能源車,并要求“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之政策,是縱觀大局、立足長遠,而從根本上惠及國民的好政策。作為中國任何一級地方政府,都既不該,也無權不去堅決執行。
事實上,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中央最高層面的有關指令并未將北京、深圳等地排除在外。換言之,在新能源車不限購的問題上,中央并未準許北京、深圳等地建立“特區”。
家喻戶曉,2016年1月29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次公開提出“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
既然如此,那么中國任何一級地方政府,就更得在新能源車不限購的問題上“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而不能跟中央保持一定的距離。
不過,比較安慰億萬羲黃子孫之心的是,2016年2月2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督促落實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限行限購的要求,破除地方保護”。顯而易見,北京、深圳等地當屬“督促落實”之地,屬于“破除地方保護”之對象。
何況,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近日提出的“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 、“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等意見,定會在拓展路網方面起到相當大的積極影響。也就是說,隨著路網建設的快速發展,一些地方決策者擔憂的交通問題,將會得到很大的緩解,甚至得以徹底解決。
綜上所述,筆者羅豎一認為,各級地方政府,在新能源車不限購上不能設“特區”。已經設立“特區”的,應當本著“執政為民”的理念,堅決將“四個意識”落實到位。否則,會造成很多的負面影響,而且損害億萬羲黃子孫的切身利益。(文/羅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