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巴黎11月13日電 (記者 龍劍武)巴黎一家地方法院13日判處因“現金補貼案”而被起訴的法國前內政部長克洛德·蓋昂兩年監禁緩刑。此外,薩科齊執政時期的國家警察總局局長米歇爾·古丹也被判10個月監禁緩刑。
法國BFMTV電視臺13日報道說,負責審理此案的巴黎輕罪法庭當天宣判,對蓋昂處以兩年監禁緩刑,科以7.5萬歐元罰金,并在5年內禁止他擔任公職。在同案中受審的古丹也獲10個月緩刑,另有3名前內政部高官被判8個月監禁緩刑。判決公布后,蓋昂和古丹都隨即宣稱將提出上訴。
檢方指控說,在2002年至2004年薩科齊任內政部長期間,時任內政部辦公室主任的蓋昂授意古丹每月從獎勵線民和支付辦案開銷的“警察調查和監視費”中給他劃撥約一萬歐元現金,累計總額達到21萬歐元。
雖然蓋昂辯稱這筆款項用于貼補其屬下辦公經費的不足,但檢方卻認定此舉實則是在“中飽私囊”。有報道指,這是在若斯潘政府時期施行的一種對內政部辦公室的補貼辦法,但因飽受爭議而在2001年被廢止。
法庭也認為,蓋昂在明知政府新規的情況下卻試圖“恢復缺乏透明度的舊例”,有悖于“共和國價值觀”。身為曾高居國家要職的政治人物,蓋昂如此“目無法紀”的行為已對“公共秩序構成特別嚴重的損害”
在這樁被法國媒體稱為“現金補貼案”的官司中,蓋昂被控以“串謀挪用公款和窩贓”的罪名。在今年10月的庭審當中,檢方指控蓋昂在該案中負有主要罪責,據此向法官求刑3年,科以7.5萬歐元罰金和剝奪政治權利5年。
現年70歲的蓋昂被視為法國前總統薩科齊的親信,2007年大選后被薩科齊任命為總統府辦公廳主任,后來又出任內政部長。除“現金補貼案”外,蓋昂還卷入達比仲裁案、卡扎菲政治獻金案等多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