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國慶節前夕,華商報記者對此事進行調查。因當年的蔣路鄉政府已經在兩年前撤鄉并鎮后并入到安吳鎮,按照法律規定,債權債務也一同并入安吳鎮。
該鎮黨委書記和鎮長都很吃驚,表示“從未聽說過有此債務”。
為此,該鎮黨委書記王春林對這筆債務進行了了解。王春林說,不但他不知道這筆債務,而且他的數位上任都不知道這筆債務,“因為領導工作移交時都沒提到這筆債務”。
王春林又從19年前蔣路鄉政府時任領導開始查詢起來,最終證明確實有這個債務。
鎮政府希望當事人走司法程序
王春林說,從第一任鄉領導敗訴開始,到如今他任鎮黨委書記,鄉(鎮)“一把手”已經換了9個人了。最終,他是找到了知曉此債務的第二任鄉領導焦為民。焦為民當時調來時,剛好碰到敗訴后法院來強制執行,讓他記憶猶新。
王春林稱,焦為民告訴他,有天法院來蔣路鄉政府強制執行,于是焦為民打鈴讓全體工作人員開會,開會時給執行法官說,“你們今天強制執行,我們就放假,這個工作沒法干了。”法院最后沒有強制執行。
王春林為此還找到了很多知情者,大家都說確實有這個官司,還有人認為張積陽當年將政府騙了,“因為將養鴨場賣給政府的時候,已經是個爛攤子了”。
但這些都已經無法證實了。
華商報記者了解到,隨后法院也不是沒有執行,而是通過信用社,將張積陽18萬元的債務劃撥給了鄉政府,此事才告一段落。張積陽說,此后鄉政府又通過其他形式償還了少部分欠款。王春林承認此筆債務確實存在,希望張積陽能通過法院申請執行。
張積陽說,這筆債務按照當年判決的計息標準,如今連本帶息已達五六百萬元。而他自己當年因辦公司所欠的債務,如今連本帶息也已超700萬元,最近信用社正起訴他催還欠款,無奈之下他才想找鎮政府要這筆債務。
華商報記者 崔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