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作用:費用少了利率就可能漲
“銀行將利息收入轉化成為中間業務收入已經是常見操作方式。”針對此次發改委整頓銀行涉企中間業務收入,一家國有銀行廣州一級支行原信貸負責人對南都記者表示,在信貸規模管控與業務轉型的雙重壓力下,不少銀行將利息收入“轉化”成中間業務收入已是公開的秘密。
他對南都記者透露,一般省行會階段性給各個支行一個資金成本的指標,規定各家支行在放貸時的利率下限。而支行在具體放貸時,一般給予企業的利率報價是下限,但實際其他的費用則通過中間業務收費進行收取。他進一步舉例,如上一級分行給出的利率下限為上浮15%,但實際銀行對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一般要上浮30%-40%,中間的差價就是通過各種綜合收費來收取。
“財務顧問費是常見的收費項目。”上述前銀行人士對南都記者表示,除此以外在業務轉型與創新的壓力下,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費項目可謂名目繁多,“財務雇傭費”、“貸款承諾費”等一些無實質性服務的費用層出不窮。
“銀行與企業的生意,企業主要看綜合融資成本,一般搞不清楚到底還收了什么費用。”他指出,相較于其他的融資途徑,銀行的融資成本仍相對較低,在資金供求不平衡的情況下,面對銀行的各項收費,實際上企業幾乎沒有什么說不的權利。“幾乎所有的銀行都這么做。”他認為,在此情況下,企業通過銀行進行融資,往往只看綜合融資成本。目前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一年期大約為基準利率上浮30%-40%。
他預計,由于銀行在進行信貸投放時,定價是根據當期資金成本、風險成本等進行成本核算,最后收取綜合融資費用,如果監管部門新一輪嚴查銀行亂收費,那么原來轉移至中間收費的利息收入部分則將回歸體現為企業融資利率報價的上升,從這個角度看,企業的綜合融資成本并不會出現明顯的改善。(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