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根據審計結果,應當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在黨政領導班子或者董事會內部通報審計結果和整改要求,及時制定整改方案,認真進行整改,及時將整改結果書面報告審計機關和有關干部管理監督部門;(二)按照有關要求公告整改結果;(三)對審計處理、處罰決定,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執行完畢,并將執行情況書面報告審計機關;(四)根據審計結果反映出的問題,落實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五)根據審計建議,采取措施,健全制度,加強管理。
審計署: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當作為干部考核依據
2014-07-28 13:24:46 來源:綜合 評論:0 點擊: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中央紀委機關、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國資委等多個部門關于印發《黨政主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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