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25日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一些事業單位人員“提前退休”等焦點問題答問。
關鍵詞.提前退休:事業單位目前并未發生“退休潮”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7月1日起施行。由于條例事關全國111萬事業單位、3153萬事業編制人員的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等切身利益,社會高度關注。處于改革“臨界點”的人們,更加關心這些問題,近日還有一些事業單位人員“提前退休”的消息傳出。
李忠25日接受采訪時表示,“一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別是臨近退休的人員,咨詢了解相關政策情況,是對自身權益關切的正常反映。 ”
李忠表示,據他掌握的信息,目前并未發生“提前退休潮”。人社部將進一步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加強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
關鍵詞.養老改革:非“制度合并”也非“拉平待遇”
針對社會上“養老并軌”的說法,李忠說,中央標準的提法是“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并不是說這個制度并到那個制度里面。總的方向是各類群體實行大體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同樣的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從制度上實現公平,在規則上實現公平,不存在將哪類群體并入其他群體的設計,更不是把各類不同群體的待遇拉平。
他說,每項改革都有一個妥善處理歷史、現實和未來關系的問題,在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時候,對職工過去參加工作而沒有實際繳費的年限,做了視同繳費年限的處理,改革總體運行是平穩的。這一做法可以作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解決同類問題的一個思考。據新華社電
專家解讀
補繳養老保險會計算出不同標準
遼寧大學社會保障專業的羅元文教授表示,“視同繳費年限”是當年我國在處理企業養老保險時的一種提法,對于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作時間可又沒有繳納過養老保險的人員,采取視同繳費的方式來處理,由國家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這部分人的養老保險補繳費用,以減輕個人負擔。當時全國企業中有視同繳費年限這種情況的職工很多,與事業單位相比,比例較大,如果當時都可以平穩過渡,那么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也可采取同樣的方式,也是十分可取的。但這部分補繳肯定要按照現有人員的職稱、工作年限等條件計算出不同的標準,執行起來也需要一個過程。并設置一個時間點,從這個時間點之后的,就要求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自己開始按月繳納養老保險。
追問
退休金會不會“縮水”?
“提前退休”呼聲高企,最大的擔憂是收入和養老金可能出現大幅下滑。目前事業單位的退休金為工資的80%―90%,企業只有50%左右。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數據顯示,2013年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金約為3400元,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只有1900元。兩者間的巨大落差讓很多人“心里沒底”。“到底怎么改,誰都不清楚。 ”湖南省委黨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王學杰表示,政府應該要做好信息發布,“關鍵問題要對改革對象說清楚,以防過度解讀、猜測和謠傳。 ”
改革如何保障公平?
目前,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群體的養老金存在不小的差距。2013年機關公務員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水平約為4000元,而事業單位約為3400元。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在歐美國家,教育、醫療、科技等公共服務行業的收入和保障水平要比一般公務行政人員高,我國卻出現了倒掛。“被改革對象當先鋒,改革設計者本身卻停滯,難免有意見和質疑。 ”
湖南省委黨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王學杰認為,應當同步推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才會消除不公質疑。“面對改革,公務員不能搞特殊化。 ”
改革誰來“買單”?
有研究測算,如果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進行補繳,涉及總量將達數萬億。這么大一筆錢,誰來買單?是中央財政,地方財政,還是事業單位及個人?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說,教育、醫療等事業單位向社會提供重要公共服務,要防止這些機構因為承擔大量養老金支出而推高基本公共服務的價格。“如果改革成本轉嫁到老百姓身上,加劇‘上學貴’‘看病貴’,就失去了本來的意義。 ”據新華社電
2014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列在2014年重點工作里
4月中旬媒體報道稱“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需要像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保險的原則已經確定”
7月1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正式實施
5月14日國務院發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