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5000元的紅包隨手就收;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廣開綠燈……2014年上半年,深圳檢察機關查處環保系統受賄案9件9人。一個基層環保部門的執法人員,最高正科級,官雖不大,卻有著足以扼住企業咽喉的權力。利用這些權力吃拿卡要,辦案檢察官稱此類“蠅貪”現象危害不小,不容小視。(來源:《新京報》)
究其原因,還是在于 “蒼蠅”們雖然官小,但是手中權不小;身邊的監管制度少,作案起來肆無忌憚;崗位流通少,涉案時間長,長期占據關鍵崗位的“蒼蠅”們在沒有有效的監督、制約情況下,很容易滋生腐敗,甚至還拉攏上級充當自己的保護傘,一同腐敗,形成貪污腐敗窩案。怎樣遏制“蠅貪”現象,筆者認為有“四要”。
一要加強教育力度,樹起拒腐防變的防線。要大力開展反腐倡廉教育,特別是針對那些手中握有一定權力的基層辦事人員,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通過教育管理,消除“官不在大,有權則靈“的封建思想。一旦發現腐敗墮落的苗頭,就要堅決大喝一聲、出手懲治、絕不手軟。
二要完善制度建設,主動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從管理上、源頭上確立良好的制度,讓每個權力都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確保“小權力”也能正確有效透明行使,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受到各個方面有效的制約和監督,才能夠防止權力的濫用和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