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本月起至2015年3月,我省將對能源、出版、冶金、交通、水利、金融等行業國有企業的2012、2013年度工資內外收入情況進行檢查。
這次檢查中,國有企業負責人收入增長幅度如高于普通職工,違規負責人將依照有關規定提交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組織處理和經濟處罰,并追回違規所得。
監督檢查具體內容為:國有企業執行國家工資總額宏觀調控政策的情況、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的列支和發放情況、企業執行國有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情況、企業執行工資薪金稅收管理規定的相關情況,以及企業貫徹落實勞動法律法規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