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稱,各地貫徹落實差別電價政策工作進展很不平衡。截至通知發布時,尚有7個省份未具體明確執行差別電價的企業名單;8個省份既未轉發國務院辦公廳文件,也未對高耗能企業進行甄別;14個省份還以實行發供電聯動、協議供電、大用戶用電直供、競價上網等名義自行出臺了對高耗能企業的優惠電價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堅決落實國家關于抑制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的價格措施。凡是未經國家電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自行實施大用戶直購電的,要立即停止執行,各地要開展自查自糾。隨后,國家發改委和電監會派出工作組, 對各地貫徹落實差別電價政策和糾正優惠電價措施情況進行督查。
■2010年,國家發改委再次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在6月10日前停止執行對高耗能企業和各種產業園區的越權電價優惠;各級電網從6月1日起必須對有關高耗能行業執行新的差別電價政策。
國家發改委在此次文件中強調,有關越權文件必須立即廢止。凡在規定期限內沒有自行糾正對高耗能企業和各種產業園區優惠電價的地區,將予以公開通報,監察機關將嚴肅追究有關行政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有關電力企業不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差別電價、上網電價和脫硫電價政策的,除沒收全部價格違法所得外,還要處以最高5倍的罰款。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從2010年6月1日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節能減排電力價格大檢查,主要針對優惠電價、差別電價、脫硫電價與上網電價實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