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差別電價的實施會對淘汰落后產能發揮多大作用,還有待觀察。 中國環境報記者劉秀鳳攝
中國環境報記者 周迎久 通訊員 馬幼松 趙麗輝
“對于深陷虧損重災區的焦化企業來說,實施差別電價絕對是個壞消息,但對于唐山市的大氣污染治理來說,實施差別電價則是拉開了以經濟手段倒逼‘兩高’企業進行污染治理或退出行業過剩產能、轉型發展的序幕。”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說。
自今年5月起,河北省唐山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再出重拳——14家環保設施未達標的焦化企業將被實施懲罰性電價,每千瓦時加收0.1元的懲罰電價,直至完成治理任務。
按照唐山市政府《關于對未按期完成大氣污染治理任務的部分企業(第一批)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實施方案》,此次差別電價實施涉及全市14家焦化企業的29座焦爐,這些企業均未按規定時限開工建設干熄焦及污水膜處理設施。記者注意到,這14家焦化企業均為中小型企業。
“這是唐山市對未按期完成大氣污染治理任務的焦化企業首次實施差別電價、差別水價和懲罰性排污費措施(簡稱‘三項處罰’措施),通過價格杠桿,倒逼企業轉型升級,調整產業結構,減少污染排放。”唐山市政府特邀咨詢辛志純介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