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經濟報記者 楊佳月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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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近日,我省印發《河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將推動充電基礎設施科學布局建設,加快構建適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和覆蓋市、縣、鄉三級的公共充電網絡。
《方案》提到,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市面狀、公路線狀、鄉村點狀布局且覆蓋全省的智能充電網絡。其中,鄭州、洛陽等重點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服務能力大幅提升、達到全國先進水平,其他省轄市和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服務半徑小于2公里;建成集中式公用充電站6000座以上、公共服務領域充電樁(槍)10萬個左右,私人自用領域累計建成充電樁(槍)15萬個以上。
到2023年年底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全覆蓋
據了解,近年來,我省大力完善綠色交通基礎設施,截至目前,全省高速公路已開通運營的160對服務區中,已在150對服務區建設了295個充電站、1280個充電樁、2029個專用充電車位,充電樁覆蓋率達94%。
《方案》明確,今后,我省將開展城際快速充電基礎設施網絡建設行動,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要按照不低于停車位數量4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空間。加快現有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到2023年年底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全覆蓋。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向所有干線公路、農村公路延伸,到2025年具備充電條件,實現有效覆蓋。
同時,開展公共區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行動,加快推進既有停車場(站)配建充電基礎設施,滿足車輛充電需求;在大型商場、超市、文體場館既有停車場以及交通樞紐、駐車換乘點等城市人口集聚區的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充電基礎設施車位比例不低于20%;開展城市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明確居住社區安裝充電基礎設施的標準和要求,到2025年所有居住小區要明確充電基礎設施產權人、建設單位、管理單位等相關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建設、使用、管理流程,并進行公示。
到2025年全省將累計建成換電站100座
《方案》明確,開展旅游景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行動,到2025年全省A級以上旅游景區要結合游客接待量和充電需求配建充電基礎設施;4A級以上旅游景區要設立電動汽車公用充電區域,既有停車位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比例不低于5%,預留充電基礎設施接口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5%。
開展縣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構建“縣域示范站+公路沿線充電站+村居充電樁”縣鄉村充電網絡,到2025年實現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電站縣域全覆蓋、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有效覆蓋,基本滿足農村居家充電需求。
此外,還將開展綜合充能試點(示范)項目建設行動、開展電動汽車換電設施專項建設行動,支持各地在公交、礦山、渣土、環衛等領域探索開展省級換電示范應用城市建設,依托新能源汽車監測管理平臺,加強換電模式車輛、動力電池等動態監測,提高安全運行水平。到2025年全省累計建成換電站100座。
我省將加快構建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配套支撐體系
《方案》提出,今后我省將完善充電智能服務平臺,加快構建全省統一服務管理平臺,對外經營的公用充電基礎設施以及享受財政補貼的專用充電基礎設施要全部接入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有效整合公共充電服務資源,實現互聯互通。依托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開展數據監測分析,探索發布全省站樁投資熱點、建設熱點、充電熱點等信息,為用戶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查詢、費用結算等服務,為各地制定產業政策、規劃布局充電基礎設施提供技術支撐,為電動汽車用戶提供便捷的充電服務。
同時,加強配套電網保障能力建設,加大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道和城際快速公路沿線等重點區域充電基礎設施接入電網配套工程建設力度。重點對公共區域、居民小區、城郊待建充電基礎設施區域等場所的供電設施進行排查,加快改造升級不能滿足增容需求的電力設施,鼓勵充電基礎設施配套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提升技防水平。
此外,培育可持續發展的商業模式、推進充電標準化和關鍵技術研發、規范市場準入管理,研究出臺《關于加快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居民區充電樁的建設標準、建設條件、建設要求以及充電樁利益相關方的權利義務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