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記者從鄭州市環境攻堅辦了解到,《鄭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于近日下發,定下了大氣污染治理目標。為保證目標落實,方案從加快推進結構調整、加強移動源污染防治、加強工業源污染防治、加強揚塵源污染防治、加強燃煤散燒源污染監管、積極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六個方面細化了25項任務。
要求/即日起到年底,停止四環內渣土運輸
記者注意到,方案著重強調了對渣土車、工程車輛、重型柴油車的污染管控。對此,鄭州市生態環境局大氣處處長李孟舉解釋,鄭州作為全國重要的交通樞紐和物流中心,過境運輸車輛數量龐大,施工工地多,各類工程車輛排放大,因此鄭州大氣污染與其他城市相比最大的特點在于移動源污染比較嚴重。
方案要求,做好階段性渣土運輸調整。11月15日至12月底,停止四環內渣土運輸(市政府批準的應急搶險工程和一類民生工程除外),減少城區氮氧化物排放。
同時,要持續開展黑渣土車聯合執法行動。采取交警、城管、交通多部門聯合的方式,市級聯合執法組從每日20時至次日7時30分,區級聯合執法組24小時持續開展黑渣土車執法行動。
要求/11月底前,對使用8年以上的出租車強制報廢
方案明確,限制外地號牌柴油貨車四環內行駛。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繞城高速以北、西繞城高速一鄭云高速以東、北四環以南區域內(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區域內連霍高速不限行)每天的7時至24時禁止外地號牌柴油貨車駛入。
11月1日起,四環以內大宗物料運輸重點用車企業,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柴油貨車運輸物料。市區柴油環衛車輛原則上全部調整至四環以外使用,年底前國三柴油環衛車輛淘汰完畢。
同時,還要積極推廣出租車新能源替換。按照《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11月底前對使用年限8年以上的出租車強制報廢,對行駛里程超過60萬公里的出租車引導報廢,12月底前確保完成3000輛新能源出租車的替代任務。
要求/加強揚塵管控,四環以內土石方作業停工
方案要求嚴格土石方作業管理。根據空氣質量情況采取四環以內土石方作業停工(市政府批準的搶險及一類民生除外)措施,降低揚塵污染排放。
加快推進工業企業深度治理,11月15日起,全市所有鋼鐵、水泥、耐材等企業未完成有組織、無組織及清潔運輸超低排放改造的,一律實施停產整治。
對全市606家重點涉氣企業實施駐廠監督幫扶,確保企業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到位。對排污設施不達標、違法排污、未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的企業實施停產整治。
壓實任務,市環境攻堅辦每周對各開發區、各區縣(市)、36個城鄉接合部鄉鎮(辦)空氣質量進行排名,排名結果在媒體進行公示,對倒數后5名的鄉鎮(辦)公開曝光主要領導;對空氣質量月考核倒數第一的轄區全市通報批評,并約談政府分管領導。(記者 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