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鄭州市政府印發《鄭州市美麗鄉村建設導則》(以下簡稱“導則”)。該導則適用于鄭州市域范圍內所有規劃保留村,主要包括東部平原地區、西部丘陵山區、近郊城鄉結合部3種不同地區的村莊。
導則提出具體目標為,按照東部平原地區、西部丘陵山區、近郊城鄉結合部進行布局,分層分類推進,打造各具特色的美麗鄉村,通過用5-10年時間,實現“四個一”的美麗鄉村建設目標。
(1)建成一批美麗鄉村“點”。2025年建成100個左右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中有示范效應、“宜居宜業宜游”的美麗鄉村。
(2)形成一批美麗鄉村“旅游帶”。沿鄭少高速、連霍高速、鞏登高速、上新高速、沿黃旅游通道、商登高速、中原西路快速通道等公路形成美麗鄉村旅游帶。
(3)建成一批美麗鄉村“組團”。重點在鄭州市風景區周邊打造沿黃組團、長壽山組團、嵩山組團、伏羲山組團、西南組團、南水北調蓄水庫組團、美麗田園組團等美麗鄉村組團。
(4)創建一個美麗鄉村“品牌”。打造具有鄭州特色的美麗鄉村建設模式,可供借鑒的鄭州模式,叫響美麗鄉村“鄭州品牌”。
此外,導則從鄭州東部平原地區、西部丘陵山區、近郊城鄉結合部3類不同地區村莊的地域特征出發,根據各項建設內容的現狀實際情況,提出不同地區村莊建設重點。
導則提出,鄭州市美麗鄉村組團應以主要交通干線為框架,以著名景區為依托,以美麗鄉村為源頭,綜合提升村莊一景區一過渡地帶之間的道路、環境和服務設施的品質,重點打造鄭州市域特色鮮明的美麗鄉村組團。